第136章 將故事寫成我們(第4/5 頁)
著又是一個小時過去,雨夜玩電腦玩累了,看小說看累了,躺在了床上。
瞄一眼電腦桌前面,夜雨仍然在坐著,除了口渴喝水,或者去上廁所,還有吃飯,她就一直坐在這。
已經一天了……
直到八點半之後,夜雨打字的手慢了下來。
“快要寫完了……”
“終於要寫完了嘛……”
夜雨心裡這樣對自己說,想著這一路走來的不可思議。原本就對自己的處女作,這本輕小說不抱有什麼完結的想法,可能要寫兩年才會完結,畢竟能用到時間很少,就算是用手機,時間也很少。
她以前的生活,更多的還是和一本又一本的書待在一起。
總之,這本她當初釋出的小說要寫完了。結局是隻剩下最後一章了,這後一章的將近一萬字。
好吧,還能多寫點,一萬一千多字吧。
夜雨完全沒有卡文,超常發揮了自己的寫作能力。
在寫這最後一章之前,夜雨就在倒數第二章裡面明確指出了男主迴歸的事情。
這並不難寫,在最開始的故事文章裡面,夜雨就埋下了大量細小的伏筆,讓人不易察覺。告訴了讀者一個拼織出來的答案,那就是:沉睡。
是的,他只是沉睡了,不是真正離開了。
關於他的生命因何而沉睡,夜雨也從一開始給出瞭解答。
因為,總有一天他會醒來,再次尋找到那個她想守護的女孩。
無論多少的春夏秋冬,無論多少個黃昏黎明,世世代代……永不離棄。
小說女主問過:為什麼?
為什麼要做出這樣的選擇,一直尋找女主。就算找到了,還是原來那一個人嗎?一個人的習慣,還有一個人的記憶,都是不一樣的,這些要怎麼去彌補?
他說:一樣的。
並不是不一樣的,夜雨在很多處章節裡面的自然段都有提及一句話“看著這熟悉又俏皮的模樣”……什麼叫熟悉?一些下意識的動作,是無法改變的,被植入在了同一個靈魂裡,這個靈魂無論轉生多少次,都是一樣的,只是忘記了曾經的他。
但,男主說了一句話:“你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不是喊出了我的名字嗎?”
這句話帶著很多伏筆,夜雨把故事寫完了,都沒有好好交代出這句話真正的來源。就當是個美麗的錯誤吧,一些懸念是必須要有的,這樣故事才會精彩,且帶有一些遺憾。
故事最後停在了男主再次醒來,且再次看見熟悉的她。而不是隨著時間流逝,又一次去尋找。
一句“我回來了”代表了故事的結尾,對應了故事最初男主說的那一句“我找到你了”。
“把手給我”的牽手是我們所不曾知道的故事的延續。
其實他也不想每一次醒來都去尋找她的身影,他也想,就讓時間啊,停留在這美麗的風景中吧。
可記憶之所以珍貴,無可替代,就是因為有時間的流逝才形成。
人生不可能完美,不可能沒有遺憾。
愛,就一個字。
故事停留在這裡就夠了,因為,該交代的都已經交代完了,身為作者,就像是父母一樣,已經能放心了。
當夜雨在電腦上打下最後一個字,最後一個標點符號。用括號寫下那“全書完”三個字,然後釋出章節,頓時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
寫完了,第一本書就這樣寫完了。
一共五十多萬字。
光是今天就碼字了兩萬多。
辛苦了。
真的已經辛苦了。
一路走來真的不容易啊……
夜雨起身,卻發現腿麻了,差點摔倒,還好雨夜及時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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