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萬?1萬!(第2/3 頁)
面已經談好了的。”
沈拉登:“好,林局這麼說,我認了。
但是,你們怎麼保護我?或者說怎麼保證我不被報復?
這1萬塊是基於我沒有被報復提出的。若是你們不能保證,那我得提提價,光是提心吊膽就不止這些補償吧。
若是再被報復了呢?林局?”
林局:“沈同學,你要相信組織,相信世上還是好人多。”
沈拉登:“對,我同意林局的觀點,世上還是好人多。但是,我只要碰到一個壞人,我就完了。
你能保證局裡沒有一個人對我報復?
你能保證相關學校的所有領導不會給我穿小鞋?
你能保證那麼多相關學生的家長不會對我下手?
不說防患於未然吧,那你能答應我受到報復後,賠償我1000萬嗎?”
不等林局開口,沈拉登又繼續了,“都不能吧。
所以,所有既定和未定的後果都得我自己承擔,我也是百害取其輕,去高階中學應該是最好、也是最無奈的選擇吧?
也是你們唯一能夠辦到的吧?”
林局點了點頭。
沈拉登繼續:“同樣,盛非凡也不可能再回到甸鎮中學去上高中了,原因和我一樣,不需要我再說一遍吧?
我要求,明年他也能進高階中學。
因為你們不能保證我不被報復,所以,我要一個保護傘,同時也要一個參照人,總不至於有人會欺侮盛局的兒子吧。
若是真報復了我兩,我會鬧得你們焦頭爛額,鬧到龍國兼知。
這也是我沒有考慮轉學縣外學校的原因之一。
至於高一,就和其他高階中學的學生一樣,就讀於一中吧。當然,義務和權力,我們也要求和其他同學一樣的,不要歧視和區別對待。
第四個表揚方面,第一,我要求我和盛非凡都能夠受到表揚,因為我們2人都不僅出錢出力了,還有可能會被針對和排擠。如果沒有表揚,以後誰還會站出來伸張正義,職能部門也會漸漸失去公信力。第二,這個表揚不能偷偷摸摸,不能搞得好像是利益交換,甚至像是封口費一樣只給個錢了事。
懲惡揚善,我已經放棄了懲惡的權力,因為我認為揚善可能更加的重要一些,讓人知道善、習慣善、學習善,那才是對整個大環境的正面影響。
所以我要求至少要有獎狀,當然有獎盃、錦旗之類的更好;至少要在一份報刊上刊登表揚信。
因為我要留下證據,用於可能被誣陷時自證清白,防人之心不能無。
第三,現金獎勵,你們看著給,給多給少,我都沒有意見。
當然,也是需要你們同時給我們出具蓋章的出納單的。
各位領導,這是我的最低要求,你們討論一下。
當然,如果你們還有額外的補償或者獎勵,我是沒有意見的。”
林局:“我們直接表決一下吧。
我同意這個方案,但是要求你籤一份諒解書。”
沈拉登:“籤諒解書沒有問題。”
李局:“我也同意這個方案。
另外,現金獎勵,我建議每人2000塊。”
眾人:“同意”、“同意”、“同意”。。。。又不用掏他們自己的腰包,沒有什麼不同意的,儘快解決問題,送走這位‘沈大炮’才是最重要的。
很快,就有工作人員拿著獎狀、諒解書、出納單和現金過來了。
沈拉登在諒解書上,補上有效期3年的字樣後,簽下了名。
接下來,就是:簽名、拿獎狀、拿錢――沈拉登元,盛非凡2000元。
然後,積極的‘小朱’又來拍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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