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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中還是有雜音,比如有人藏在人群裡嘟嘟囔囔:“什麼破官兒,來了讓大爺在這站了兩個時辰,問又不問,還不讓走,也沒聽說這倆人有什麼大本事……”
金童淡淡道:“劉三路。”
全副武裝的劉三路立刻帶著兩個人走進人群,直截了當的揪出一個人來,問旁邊人道:“此人是誰?”
旁邊人哆哆嗦嗦的回答道:“回軍爺,他是南門內的劉三哥,今天喝多了酒,可能是說些醉話。”
劉三路嘿嘿笑道:“我當是誰,原來是劉三哥,你和三爺我差了個字兒,這下倒好,別再敗壞爺爺臉面了。”拖到臺前,不顧劉三哥的掙扎,一刀砍下去,登時人頭落地,頸中的血直噴半天。
………【第五十七章 草菅人命】………
() 殺人後會有震撼人心的心理效果?
所謂“兔死狐悲,物傷其類”,人可以殺豬殺狗,卻天生不是用來殺人的。
看見金童手下軍漢不問是非,二話不說的手起刀落,這份乾淨利索的兇狠之相,連在刑場監斬過的丁浩都為之一震,向後稍微退了半步。
金童靜靜站著,他這兩輩子第一次殺人是在前夜初到洛陽的晚上,那時候胃裡何嘗不翻滾?好在當時被一眾兇徒的惡行刺激,心膽俱壯,所以很快熬過了那個關口。
劉三路呵呵笑著,手一抹臉上的血,立刻臉上一片血跡,向看臺抱拳道:“啟稟將軍,此人姓劉,行三,橫行京師南門內,今rì衝撞我等軍容,依軍法斬訖!”
金童故作驚訝道:“我等軍隊儀仗,向來鮮明,今rì在此練兵,竟然會有宵小之徒前來衝撞?斬的好,不過為了正法安民,還要把首尾做好,來人,上燈!”
密密麻麻的風燈點上,二十名御史臺的書吏出來,辦公條件有些簡陋,搬了些小方桌,席地而坐,每人包了二十多個人,集體做筆錄,把剛才軍隊殺人的事情問明白,事情很簡單:今天御史臺的丁大人為了查辦案件,召集眾人在校場內問話,趕上長沙司馬金大人在校場練兵的部隊還沒走,大家就在周圍看了一會,那軍容端地齊整、儀仗鮮明、軍威震天……省略二百字……可是那劉某人由於酒醉,管不住自己亂跑,走進了練兵的陣容內,被令官明正軍法,一刀斬殺,云云。四百多人簽名按手印,既是供狀又是人證。
金童滿意的翻看了一下厚厚一疊筆錄,揣在懷裡,對下面淡淡道:“安靜。”
這下,眾人噤若寒蟬。
“列隊!”
這令下的蹊蹺,下面的人基本上沒有當過兵的,也不知道什麼列隊,又不敢問,吭吭哧哧半天,在親兵的“幫助”下站成了好幾排。
金童示意親兵搬過太師椅來,與丁浩兩人坐下,從第一排第一個開始問:“你叫什麼名字,在洛陽城幹什麼營生?”
此人磨蹭了一會,回答道:“回大人的話,小人名叫金大,在南門裡做些小買賣,平生沒做過什麼亂法的事情。”
這下不光金童,就連丁浩和二百親兵,統統忍俊不禁,啞然失笑。
金童笑道:“金大是吧?你可知道前面那位南門外的劉三哥,為啥死那麼幹淨利落嗎?呃,這句不用記。”
金大哆嗦半天嘴唇,沒說出個所以然來。
金童和煦的笑著:“說不出來不打緊,本官告訴你,第一,他不聽本官號令,這一點,你不對本官說實話,也是一樣的,第二,他的名號衝撞了下面那位劉三爺,這一點嘛,本官姓金,行一,嗯,你知道他們為何會笑了……”
話剛說完,金大已經反應過來,“啊啊”大叫著撲倒在地喊道:“大人,小的知罪了,小的一定實話實說……”
“劉三路!”金童不耐煩的喊了一聲。
人頭落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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