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貪贓枉法和反秦復楚(第1/2 頁)
始皇帝34年10月15日。
陽縣一個小役來的陳家裡,通知村民準備好上繳的賦稅。
翌日,里長陳崗帶領陳家裡的居民挑著糧食就去西鄉上繳稅賦了。徐凡也帶著100錢幫著陳林挑了6石稻子。
上繳口算倒是好,100秦半兩串聯在一起,很快就可以算清楚,而且像徐凡這樣用秦半兩上繳稅賦的是極其少數的人,大部分的村民還是拿糧食來抵口算,所以徐凡很快交完自己的賦稅。
但要上繳田稅就比較麻煩了,糧食的體積不但大,而且數量也大,每次還要放到一石為單位的斗笠當中,這樣速度自然快不了。
此時西鄉糧倉排起了一條長長的隊伍,陳家裡的村民,一個個把自己籮筐當中的糧食倒入公家的糧鬥當中。但這個時候卻出現問題了。
收糧的小吏道:“你家應繳田稅20石,但現在只有16石7鬥,還需再繳3石3鬥。”
里長陳崗不相通道:“這怎麼可能,我在家中已經用朝廷的斗量過,而且老夫擔心路上撒落還多帶了2鬥穀子,不可能少的。”
小吏聽後皺起了眉頭,他威脅道:“但你也看到了,這裡只有16石7鬥,還缺少3石3鬥,差的糧食你不能交齊,遊繳會上門抓人,當心成為城旦。”
陳崗急忙回答道:“這其中應該有問題,能不能給老夫一點查證的時間。”
小吏道:“這事情我幫不了你,我只管收到足夠的稅。”
大秦逃稅的下場太慘烈了,陳崗自然不敢為了3石多的稅賦逃稅了,他只能自認倒黴讓自己兒子去自己家中挑糧食過來。
接下來陳家裡村民上繳稅賦沒有一家是足額的,每家的田稅都會少幾石,這個時候所有人都意識到朝廷的公斗有問題了。
徐凡在聽聞倉吏報缺少的糧食數字,在地面上列數字,做了一個簡單的一元一次方程道:“朝廷的鬥有問題,大了2鬥以上,里長一個人的鬥可以出錯,但不可能所有人的鬥都出錯了。這個不是一石的鬥,而是一石兩鬥。”
陳林道:“糧倉的官員拿錯了鬥了?他們用的是以前的楚鬥?”
他簡單計算了一下,按照這個鬥上繳田稅,他還要多上繳2石糧食,2石糧食對於貧瘠的陳家來說是不可承受之重了。
這個時候陳崗也來到了這裡說道:“這哪裡是那錯了,這就是他們故意的,這些碩鼠想要貪汙的我們的糧食。”
此時糧倉的吵鬧聲音越來越大,對每個農民而言,一斗糧食都有可能是生和死的距離,更不要說現在幾石的差距了,村民圍著倉吏講道理。倉吏一個人哪裡可能是幾十個村民的對手,很快他就被壓制住了。
這個時候倉吏大喊一聲道:“停!”
一隊士兵包圍過來,倉吏見有幫手了,冷臉道:“再有搗亂者,按尋釁罪處罰,讓你們全部成為城旦,到時候就是不是幾石稻子可以解決的事情了,最起碼要罰二甲,你們自己算算自己全部的家產,夠不夠買下兩幅鎧甲的。”
這個威脅極其有效,所有的村民都不敢說話了,一副皮甲最起碼要上千錢,罰二甲足夠讓這些村民傾家蕩產。
就在這個時候徐凡大聲道:“倉官,你的鬥是不是拿錯了,我們一個人的鬥可能出現問題,但不可能每個人的鬥都會出現問題。”
倉吏看著徐凡冷臉道:“這是官鬥,不可能出問題,反而是你們民間的鬥容易出現問題,像你們這樣缺斤少兩的行為也是違反的,這事情要鬧大了,你們陳家裡都犯法了,要全部貶為城旦。”
這個時候陳家裡的村民都有點害怕了。
徐凡大聲道:“秦始皇二十六年,朝廷頒佈“一法度衡石丈尺”詔書應錄,規定依秦制劃一全國度量衡標準,小民等家中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