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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又感到非常好奇。
吳為又道,我曾經研究過銀行的內部控制,針對內部人作案。認為如果內部員工作案,一定是管理危機的表現,員工對銀行沒有忠誠感,為此提出三不主義,即努力使銀行員工不想、不能、不敢作案。有人說,銀行員工天天經手流水般的金錢,難免不動心,常在河邊走難免不溼鞋。我用造幣廠為例,按照經手錢財難免會發生案件的邏輯,提出造錢的機構發案的機率會更高。事實上。造幣廠很少出現案件,道理很簡單,那裡實行的是嚴格的軍事管制。假如對銀行採取類似的管制。案件是消滅了,但這樣會付出高昂的控制成本,更重要的是,在軍事管制下的工作,員工也將喪失人身自由。現在把三不主義用到反腐上也同樣適用。讓官員們不想、不能、不敢**。官員們要效忠於自己所效力服務的組織,組織也不會虧待他們才行,他們自然不會違背組織的要求,對**才會不動心,只有這樣才能形成良好的互動。組織要體諒他們的處境和要求。這就是我所說的。官員們由傳統意義的公僕已經變身轉換為公務員,實行工薪制和任期制。在國家層面建立完善反**法。並完善監督懲處機制,使他們不能、不敢**。
修建大壩。人們都會以欣賞的眼光注意到那宏偉壯觀的龐大體量,忽視所謂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的蟻穴效應,針對違章違紀的行為所建立起來的繁雜監督控制體系如此精巧卻很難阻止人們的犯罪行為,事後反思,對於犯罪行為的細節幾乎都被事先估計到從而在制度上做了防範安排,令人遺憾的還是不能阻止犯罪。原因在於,如今職場上的職業人所擁有的職業權力,具有內生性,也就是說他從事那樣的職業就應該具有那樣的權力,這就使任何職業人都多多少少擁有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活動的控制權,也可以叫部分控制權,職業活動以外的人很難對職業活動過程進行完全的高度透明的事前事中控制,除非外部人願意付出非常昂貴的精力和時間去實現對職業人的職業活動進行精確入微的控制,尤其是職業人為了實現私利會有意隱瞞事實真相,就會進一步增加外部人控制的成本。一般來說,形式合理不能確保內容合理,合理的形式可能會掩蓋不合理的內容。由金融活動推而廣之,涉及錢財活動的那些章、證、卡、票、表等載體,在交易使用的過程中,常常被賦予無因性的特徵,即後一環節的處理行為不必追究前一環節處理結果的真實性、可靠性,人們如果對那些載體進行了防偽處理,就會更加不必考慮前一環節行為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了,這樣,經過合理程式洗刷掉來源的痕跡,某些不良行為經過合理的業務程式就會取得正常化、合理化外觀,犯罪人只要可以運用自己的智慧在整個程式中的某個環節巧妙地切入進去,程式本身就會掩蓋非法的內容,可怕的蟻穴效應就這樣發生了。這個防範體系的設計是完善的精巧的,但這個體系是由無數個環節細節組合起來的,又是靠一個個具體的人來操作的,人會溜號會打個盹,因為太熟悉了變得枯燥而顯得漫不經心,因此會充滿了大量脆弱薄弱的環節,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和擊破。大量的越權違規交易的受益人,往往是集體、單位,而非單個人,根據傳統的價值觀念,只要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是為了群體的、單位的利益,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從事違法違規交易,相應解除道德上的罪惡感。這是**屢禁難止的社會思想文化根源。
制定國家反**法,依靠完善的國家機器進行反腐。過去反對公車私用,沒有上升到法律。如果上升到法律,公安部門可以作為執法機關,利用現成的監控資源,非常方便,可以保證禁止公車私用常態化。有了反**法,舉報人不必透過內部上訪舉報方式,查還是不查,查了以後如何甄別處理,很容易被暗箱操作,可以直接向法院投訴,經過法院受理,啟動公檢法的一整套程式。
吳為說著說著突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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