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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 年 4 月,奧匈帝國境內 1904 年建立的&ldo;德意志工人黨&rdo;恢復活動,
並改名為&ldo;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工人黨&rdo;,以卍作為標幟。奧匈帝國瓦解後, 該黨分裂成奧地利、波希米亞和上西里西亞 3 個分支組織。為了協調和統一 各國的民社運動,3 個分支組織又聯合組成了&ldo;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國際 局&rdo;,並竭力敦促德國的類似組織參加活動。
1918 年 3 月,慕尼黑機車廠機工德萊克斯勒以本廠同事為主要成員,成
立了擁有幾十名成員的&ldo;獨立工人委員會&rdo;。同年秋,德萊克斯勒又和報社 記者哈勒一起組建了&ldo;政治工人集團&rdo;。不久,德萊克斯勒不顧哈勒反對,
於 1919 年 1 月 5 日將獨立工人委員會和政治工人集團合併,組成了&ldo;德意志 工人黨&rdo;。該黨追求&ldo;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rdo;的空想,其活動宗旨包括&ldo;聯 合一切勞動者反對借貸資本和&ldo;利息奴役制&rdo;,使勞動者得以分享紅利;將 熟練工人從無產階級隊伍中分離出來,列入中產階級的行列,同時犧牲大資 本的利益來擴大和加強中產階級;反對馬克思主義的國際主義學說,反對猶 太人,要求結束階級鬥爭。
1919 年 9 月,希特勒加入德意志工人黨,並成為領導委員會的第七名委 員,該黨的發展方向隨即開始變化。
希特勒出身於奧地利沒落小資產階級的家庭,曾在維也納和慕尼黑流
浪,1914 年參加德國軍隊,在西線作戰。他在青少年時期就形成了根深蒂固 的德意志民族沙文主義、種族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和反共偏見。
1919 年底,德意志工人黨開始制定黨綱。弗德爾、羅森貝格、希特勒、 迪特里希&iddot;埃卡特、德萊克斯勒等人都提出了不同的主張,最後由希特勒和 德萊克斯勒執筆起草,形成了《二十五點綱領》。綱領具有兩個重點:(一) 強烈的德意志民族沙文主義。要求建立&ldo;民族國家&rdo;,打破凡爾賽體系的束 縛,實行對外擴張政策。主張&ldo;一切德意志人在民族自決權的基礎上聯合成 為一個大德意志國&rdo;,&ldo;要求得到領土和土地(殖民地)來養活我國人民和 遷移我國過剩的人口&rdo;。(二)小資產階級的社會改革要求。這有著強烈的 反壟斷資本和反大地主的傾向,但又要求儲存私有制,屬於一種帶有封建色 彩的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或自耕農式的社會主義空想。希特勒對這種&ldo;社會 主義&rdo;改革要求是不感興趣的,但迫於黨內的普遍情緒,未便反對,而是一 有機會就試圖修改或重新解釋,將之納入&ldo;國家主義&rdo;和反猶的軌道。1920
年 2 月 24 日,希特勒在一次集會上將黨綱公之於眾。
1920 年 4 月,德意志工人黨改名為&ldo;民族社會主義德意志工人黨&rdo;。1 對&ldo;民族社會主義&rdo;一詞,納粹黨內不同的派別有不同的解釋。一種意見認 為&ldo;民族&rdo;與&ldo;社會&rdo;兩個概念不可分割,&ldo;民族社會&rdo;即&ldo;德意志社會&rdo;, 亦可稱作&ldo;民族社會主義&rdo;的社會,是德國特有的國家和社會制度。在這種 社會中,沒有階級分野,沒有猶太人。黨內小資產階級激進派代表人物奧託&iddot;施 特拉瑟強調小資產階級&ldo;社會主義&rdo;的重要性,他曾對希特勒說:&ldo;民族社 會主義是由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