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請律師要交費(第1/2 頁)
“當然。基本的換位思考,就可得出這個簡單的結論。”田詩說道。 “也就是說就算出現什麼問題,他們也不會糾正。”鄭平有些絕望。 “事情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糟糕。檢察機關辦錯案也是要承擔責任的。所以,發現錯案一定會糾正的。可是,我們也要看到一點,那就是批捕前檢察官對於我們是友善的。而批捕後,他們就已經站在我們的對立面,對我們保持著一種敵視的態度。” “難道我們不就是應該跟檢察官對立嗎?” “你這是從哪裡聽說的?” “我在電視裡看過的。檢控官,請你發問。好的,法官閣下。”我開始有模有樣模仿香港影視劇裡的檢察官與律師角色來。 “那是英美法系的檢察官與律師。他們的制度與我們是完全不同的。我們的檢察官手中的權力可比他們的檢察官大得多。這樣的人,我們當然要爭取他們站在自己這邊。而不是爭取與他們為敵。”田詩怒道。 “那我們是不是顯得有些軟弱無能?”鄭平有些不理解。這似乎與影視劇中想象的不一樣呀。 “什麼叫軟弱,什麼叫無能。小平平注意你的言辭。”田詩點了點鄭平的額頭。 “……”鄭平又一次無話可說。如果有一個人,總是在公眾場合叫你的小名,你說你怎麼辦。而且對方還是一個年輕的美女。 “我們辦案就好比是在戰鬥。我們的對手越弱小越好,檢察官在批捕之前,我們把他們爭取過來,讓他們同意我們的觀點,也就等於讓他們成為我們的幫手。這些人的戰鬥力可不低,他們手中的權力足以壓制公安。如果我們爭取不來他們,他們就會成為我們最強大的對手。” “田律師,我想問一下,你幹律師這麼多年,把檢察官爭取到自己的立場上的次數有多少次?” “很多次。刑事案件,最好的辯護並不是在法庭上。不過,我也要承認,檢察官的確是律師天生的對手。兩個職業間的對抗關係遠遠比合作的次數要多得多。”說到這裡田詩的眼睛裡射出一束寒芒,讓鄭平有些不寒而慄。這個時候的田詩,才是真正的田詩吧,鄭平心裡想到。 “我明白了。”鄭平其實也是一知半解,不過他也不想再問下去了。因為田詩進入了一種兇狠的狀態當中,鄭平退縮了。在求知慾與安全的選擇上,鄭平最後還是決定選擇保證自己的安全。 “你這個助理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懂,還要我用這麼長時間去說明。也不知道,咱們誰是誰的助理。”田詩也氣得直搖頭。 “田律師,你放心,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以後我會做好功課的。” “好吧。剛剛我說了,我們是在跟時間賽跑。辦案機關是不會等著我們的。他們會加快辦案節奏。我們不知道他們現在掌握了什麼。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們案件辦結,他們就會把案件送入下一程式。他們不可能等著我們做好辯護的準備再去履行程式。”田詩說道。 “那我們該怎麼辦?”鄭平問道。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嫌疑人本人或近親屬可以委託辯護。現在你五叔人在看守所,我需要辦理手續,那麼就需要你五叔的近親屬來律師事務所辦理委託。” “田律師,你看誰來辦理委託比較合適。” “就讓你五嬸來辦手續吧。你奶奶年紀太大,來回不方便。” “我這就去安排。” “還有一件事,你也要馬上去辦。” “什麼事?” “我需要一筆錢,你們先拿五千元吧。”田詩說道。 “這沒問題,律師費我們一定是要給的。不能讓田律師白乾。”鄭平說道。 雖然田詩是田愛國的女兒,鄭福與田愛國又是關係非常好的老戰友。可律師費該給還是要給的。一方面,這個案件不是鄭福的案件,是鄭福弟弟的案件,這種關係套關係的案件要是都不收費的話,那律師辦案基本上都收不上錢了。再就是,律師也要生活,你找律師辦案,人家花了時間與精力,你當然要有所表示。要不律師指什麼生活養家。這個問題,其實是一個最簡單不過的道理,偏偏有很多人就是想不通。他們找律師,一次又一次透過各種關係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