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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選擇防禦要點,是發揮其應有作用的重要前提。防禦要點的一般標準,應該是位置重要,地形有利,便於獨立堅守,關係防禦安危,能控制敵主攻方向,確保防禦穩定。在選揮防禦要點時,必須處理好&ldo;要&rdo;與&ldo;險&rdo;的關係,堅持以&ldo;要&rdo;為主,以&ldo;險&rdo;為輔,二者兼顧。所謂&ldo;要&rdo;,就是地處要衝,位於主要防禦方向之上或相靠近,與上級防禦要點相一致,戰術價值重要,對整個防禦陣地具有支撐作用,是敵必爭、我必守,直接關係防禦安危之地。所謂&ldo;險&rdo;,就是地勢險峻,便於卡口、制谷、控面,並有相應的戰術容量,易守難攻,獲有地利。&ldo;要&rdo;是第一位的,&ldo;要&rdo;面不&ldo;險&rdo;,可以透過改造地形和增設副防禦設施來使之便於堅守。防禦要點並非都是相對高大的高地,&ldo;險而不要&rdo;之地不可能具備防禦要點的功能。相反,那種地貌平平面地處要衝之所,即便是幾個相連的小高地,也可能成為防禦要點。因而防禦要點的形態,並沒有固定的模式,需根據具體情況靈活確定。
此外,對於&ldo;要&rdo;的把握,還應從戰鬥全過程來分析。某些地形的要點價值具有隱含性,在戰鬥之初看不出其可作為防禦要點的價值,但當戰鬥發展到一定階段,部分陣地被敵奪佔之後,其對整個防禦陣地支撐之&ldo;要&rdo;便會顯現出來,在選擇要點時切不可忽略此點。當從&ldo;要&rdo;與&ldo;險&rdo;的結合上搞清防禦要點選擇的基本意向後,還需合理把握選擇的數量與佈局,步兵選擇防禦要點,主要是營、連兩級的事。受其實際防禦力量的制約,要點的數量通常營為2-3個,連為1-2個,多了將無法形成具有實際意義的要點。每個防禦要點都應具備相應的戰術容量。在佈局上,主要防禦方向上的要點要多於次要防禦方向,要點之間應互為依託,形成相互有效策應的犄角之勢。當兩個要點的&ldo;險&rdo;、&ldo;要&rdo;程度相當時,要把整體佈局更趨合理的地點確定為防禦要點。防禦要點佈局的形式,亦為多種多樣,究竟是前三角,還是後三角,或是梯形,均需依防禦任務需要和地形條件而定。
切實形成防禦要點,是發揮其應有作用的關鍵環節。與形成主要防禦方向同理,防禦要點若離開足夠的兵力、火力、戰鬥物資儲備,若離開堅固而完備的陣地、工事與障礙物,亦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因此,步兵必須認真貫徹集中兵力、重點防守的原則,在戰鬥打響前,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條件,形成各防禦要點的重點部署.使之奠定能打、能藏、便於長期堅守的良好基礎,以便切實發揮應有功能。戰鬥打響後,要針對戰鬥情況的發展變化,採取各種有效手段,鞏固已經形成的防禦要點。作為分隊,在鞏固防禦要點的過程中,特別要注意處理好點內與點外的關係。分隊的防禦要點,地幅較小,易遭敵集中火力突擊。
在這種情況下,堅守分隊若據守在要點之內,必然會增大傷亡。為確保防禦要點得以鞏固並發揮作用,應確立&ldo;護面保點、守點制面&rdo;的戰術思想,即在戰鬥之初,圍繞各防禦要點,兵力適度外張,擴大面狀部署,佔領要點周圍的有利地形,抗擊敵人對防禦要點展開的攻擊;待戰鬥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外張的兵力再逐步向點內收縮,最終在與敵短兵相接中轉入守點抗擊,扼制敵在正面的攻擊。這樣既能減少我堅守分隊的傷亡,又能充分發揮防禦要點的抗擊功能使戰前形成的防禦要點,在戰鬥中得到鞏固。
第四節防禦體系
防禦體系,是防禦諸要素經科學組合而構成的有機整體,是實施防禦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