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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戰最小的戰術單位為乘,每乘有攻車一輛,甲士三人,步卒72人;守車一輛,徒役25人,共100人。戰時兩車同行,攻車上三名甲士既是戰鬥員,又是基層軍官。車左方甲士稱甲首,為一車之長,一卒(一乘百人為卒)之長,持弓箭,主射;右方甲士執矛等兵器,稱車右,又叫參乘。戈、殳、戟、夷矛、酋矛等五兵插於右車側,供車右隨時選用。中間一名甲士為御者,主駕馭戰車,全身銷甲,防護甚嚴。步卒72人為三個單位,
即三十戰術小分隊,每隊24人,加上&ldo;長官&rdo;甲士一名,共25名,稱為&ldo;兩&rdo;,其充當負責人的甲士為&ldo;兩司馬&rdo;,戰時居車上,走下戰車則居一兩之中心。一兩25人排成五行,每行五人,第三行的中間即為兩司馬位置。這72人分為三兩布於車前、左、右三方,這是步卒戰鬥力大大提高後的春秋時的情況。起初是隻配於左右和左右後的。徒役25人在後,主守衣裝器械之車,亦輔助作戰。車戰時代,每五人都由相鄰五戶徵來,士亦為他們所熟悉的貴族成員,所有士卒都以鄉鄰編排,相互熟悉,便於控制。
步徒每伍第一、二名為戈、戟手,第三、四名為矛、殳手,第五名為伍長,持弓,為弓手。短兵器在前,長兵器在後,以便&ldo;長以衛短,短以救長。&rdo;他們深知,&ldo;兵不雜則不利。&rdo;
步徒最初是無武器無鎧甲的,從無武器到配備有如車兵基本相同的武器,遺中間經歷了一千多年,而變化最快的是西周初至春秋中葉這三四百年。以上是一乘的配置方法。
軍隊都尋求一種增加對抗力度,利於戰鬥力發揮的戰鬥隊形,這便是陣。
陣法從車戰始。陣法的基本原則並不複雜,指揮員率直屬機動部隊組成方陣居中,然後在前後左右各置一小方陣,這便是五硨,這十五陣便是方陣。換十表述方法可以這樣說,如果將一乘中每一步卒擴大為一乘,這便是個百乘(萬人)的軍陣,是五陣,方陣。如果將中軍陣以外的前後左右陣相連外向,便是圓陣。方陣和圓陣是兩個最基本的陣形。
五陣則空了東北、東南、西北、西南四角。如果將四角各布一小陣,就成了八陣,五陣是一陣五體,八陣是一陣九體(含中軍陣為九陣)。同樣,八陣亦可變為圓陣。
陣法的另一原則是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每陣之間,陣內各部分之間都有相應空隙。
如果將八陣中各小方陣以代號表示,便有所謂天、地、風、雲、龍、虎、鳥、蛇八陣,或金、木、水、火、土、天、地、人八陣,亦或依陣形稱為方、圊、牝、牡、沖、輪,洋沮、雁行八陣等,名目繁多。《風後握奇經》則將四方之陣與四角之陣區別稱呼,&ldo;四為正,四為奇,餘奇為握奇(中軍)&rdo;。這只是為了區別正面與角上面己,並非哪一陣是正兵,哪一陣是奇兵。由哪一陣擔任正兵或奇兵是由指揮員臨機決定,不是機械的法定的。唐代李笙用陰陽家觀點,將四方定為奇,四角定為正,後人往往沿用,其實只能看作一個區別性代號,不是固定的,不是指奇兵、正兵,否則,五陣只有奇陣,沒有正陣。奇陴、正陣的說法產生於後代,車戰時代並無這種說法。不論是五陣還是八陣,不論是方陣、圓陣,都不是每陣平均使用兵力的。如前所敘魏舒所布五陣,各陣兵力不一,所處位置依當時戰況將左右陣布戒左右角。所以,不論是五陣、八陣,都必須根據戰場的地形和敵情合理配置隊形並適時地變換隊形,由於變換,就有了方陣、圓陣、曲陣、直陣、銳陣等說法。
陣布好後,還有進攻與防禦的基本方式‐‐立陣與坐陣的問題,這主要指步卒。
前進、進攻,步卒直立行進;停止、防守,步卒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