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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禦戰鬥中,偵察的具體任務是查明敵主力部隊的運動方向、兵力編成和戰鬥企圖,發起攻擊的時機、主要攻擊方向及敵可能實施核化襲擊的有關情況,敵預備隊的位置及動向等。在預期遭遇戰鬥中,應儘可能在遠距離上發現敵入,並查明敵運動的速度、方向和兵力編成情況,可能與敵遭遇地點的地形狀況等。敵武器裝備的狀況對偵察任務也具有重要影響。在核威脅條件下,步兵偵察時要十分重視對核武器的偵察,包括查明核武器裝藥的運載裝置、飛彈和核炮的控制系統、核彈藥倉庫及其裝配地點等。高技術條件下則要查明敵主要高技術兵器配置地點及數量,敵指揮控制系統的位置等。
戰場上,敵必將以各種戰術欺騙行動千方百計掩蓋其真實企圖,因此,步兵可能需要專門就某些目標實施偵察,為指揮員去偽存真、正確決策提供情報。
二、偵察的手段:偵察手段是為順利遂行偵察任務、獲取有關情報而採用的具體方法與措施。以往步兵經常採用的手段有觀察、搜尋、戰鬥偵察、火力偵察、捕俘等。
隨著軍隊裝備的不斷進步,先進的科學技術器材運用於偵察中,如無線電技術偵察、錄(照)相偵察等,不僅使偵察手段更加豐富,還提高了傳統手段的偵察能力。這些先進的技術偵察手段,步兵在條件具備時也可採用。
(一)觀察:觀察是用目力或藉助光學器材對一定區域的目標進行的監視和察看。觀察這一偵察手段,直觀、方便、及時,是獲得真實可靠情報的有效方法。高技術條件下,觀察仍是廣泛運用的重要偵察手段。由於使用了現代化的光學儀器、紅外線技術器材和其他偵察裝置,觀察的能力大大提高了,即使在夜間和其他不利條件下,運用這些器材也可以達到較好的效果。觀察和其他手段相配合,在其能達到的縱深內,可以查明敵人的兵力編成和部署,查明敵前沿的位置,連排支撐點和火力點,查明敵人的行動性質(準備進攻、轉入防禦、開進、退卻)等。在視距縱深內,還可查明當前行動地帶內的地形情況。因此,在各種戰鬥型別中,任何情況下均可組織觀察。
(二)搜尋:搜尋是為查明複雜和可疑地域的情況進行的搜查活動,目的是排除敵情顧慮。搜尋是步兵分隊在攻防戰鬥和行軍、宿營、警戒等行動過程中,經常擔負的重要任務之一,也是保障部(分)隊戰鬥和其他行動安全的重要措掩。由於搜尋時我明敵暗,並且往往目標分散、地形複雜、生疏,兵力容易分散,火器不能充分發揮效能,因此,步兵分隊擔任搜尋任務時,必須嚴密組織,充分準備,始終保持高度警惕,隨時做好戰鬥準備,防止敵人襲擊、伏擊。搜尋中,應靈活運用各種搜尋方法和搜尋隊形,全面細緻地搜查,不放過任何疑點和蛛絲馬跡,發現情況,立即報告,並以積極的戰鬥行動將其捕捉或者殲滅。
(三)戰鬥偵察:戰鬥偵察是步兵透過進攻或佯攻行動進行的偵察。目的是誘迫敵人暴露戰鬥企圖,進一步查明敵人的陣地虛實、前沿位置、兵力部署、火力配系,工事構築、障礙物設定等情況,並捕捉俘虜。通常在進攻準備時實施,按進攻戰鬥的一般程式組織,指揮員以及各級觀察所(哨)應及時觀察、記錄有關情況。防禦時,如有必要也可採用戰鬥偵察手段。例如,預計敵人要發起進攻,但對其部署、進攻的方式、時間和主要突擊方向均不清楚,就可採用出擊性戰鬥行動進行戰鬥偵察。以戰鬥偵察的手段實施偵察,會使人員、武器裝備和作戰物資遭受一定損失和梢耗,在某些情況下還會暴露我行動企圖。
所以,只有使用其他手段無法獲取必要的情報時方可考慮實施戰鬥偵察。戰鬥偵察通常由組織戰鬥的最高一級指揮員確定,或根據上級的指示組織實施,步兵分隊擔住戰鬥偵察任務時,首先,要明確目的,充分準備。一方面,戰鬥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