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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寫、努力寫、奮鬥不懈、夙夜匪懈的寫。
好了,豪語說完,現在來說說丟臉的事兒。
恰恰是因為這件事,促使了這本書女主角的重點特性——內建照相機功能。
在過去兩個月,我三度到朋友家,每回都看見她的丈夫坐在櫃檯裡,第一次不認得?正常,第二次喊錯人?沒關係,馬有失蹄嘛。第三次……我真心覺得,不像啊……
第一次見面,我覺得她丈夫長得很帥、很高,不知道為什麼第二次他變矮了?更不知道為什麼第三次他整張臉都變得不一樣?
當然,這是我的問題,絕不是朋友生性風流。
我有頗厲害的臉盲,很難記得一個人的容貌,舉個例子來說,這兩天我在fb看到一張侄女被標註的照片,因為侄女在德國念書,所以一眼望去,那個最像亞洲人的女孩肯定是侄女,只是我來來回回看過幾遍後,還是必須跟她媽媽確認後才敢按贊。
是的,我跟侄女非常熟,九月份還飛去德國跟她同居三個星期。
再舉例,上個月參加一個舞蹈公會的餐會,席間有人向我熱情地打招呼,我雖回以微笑,但一臉的無措和尷尬騙不了人。
她熱情地一再問:「你真的不記得我了嗎?」
是……啊!我艱難地點了下頭。
幸好對方心胸寬闊、天性樂觀活潑,主動搬來臺階給我下,她說:「我是上次跟你一起上臺表演的某某某啊。」
唉,為了表演,我們一起排練了兩個月。慘吧!
這個「特質」,讓很多人覺得我冷漠。我承認辨認一個人,我常常用的是「直覺」,舒服、安全、愉快、喜歡、討厭、害怕……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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