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陰差陽錯娶了個老婆(第2/2 頁)
於是,男女比例嚴重失調。
“我們家條件只有那麼好,等你年齡拖大了,到時候比你小一些的男娃兒也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齡了,你拿什麼和他們競爭?照現在這個趨勢下去,以後娶老婆非得要上天價彩禮不可。你現在不娶,再過上幾年,你就別想娶了。”
顧城被老媽叨得腦仁子都疼,“那我總得娶個我自己喜歡的啊。”
“你喜歡的,你喜歡什麼樣的?喜歡那種嬌聲嗲氣的。可是兒子啊,咱是農民,娶個媳婦回來是要幹農活的,娶個小嬌妻,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咱也養不起啊。像三毛娶的老婆,那叫老婆嗎?那叫祖宗。”
說到三毛,顧城真的是後悔不應該帶他們來家裡玩。
三毛是顧城的一個朋友,楊梅成熟的季節帶著女朋友去顧城家摘楊梅吃。那個女孩子是城郊的,長得嬌小玲瓏,還比較時尚。那天,那個女孩穿的是一條長裙子,高跟涼鞋,化了妝,還塗了腳趾頭。
當時,顧城家養了只公雞,膽可大了,還有點像兇。因為女孩塗了腳趾頭嘛,惹眼。
大公雞好奇,在女孩腳趾頭上啄了一口。女孩正在吃楊梅呢,不經意被公雞啄一口,嚇得縮成了一團,尖叫道,“三毛,你快來啊。”
公雞可能是覺得這女孩好欺負,又啄了一口。
“三毛,你快來。”女孩嚇得哇哇大哭。
正在楊梅樹上摘楊梅的三毛趕緊下來,因為速度太快,楊梅樹枝給踩斷了,險些摔倒。
搞得顧城也挺無語的。
一隻公雞而已,至於那麼嬌氣嗎?換上一個三歲小孩子,也早一腳把它給踢飛了呀。
事後,顧媽就對顧城說:“你找老婆可別找這麼個祖宗哈, 我們家可養不起。”
後來,媒人把燕子介紹給顧城的時候,顧城不是很喜歡,想要拒絕。主要是這個叫燕子的姑娘長得人高馬大,還比他大一歲。顧城覺得不像是娶老婆,倒有點像是要娶大姐。
名叫燕子,他還以為是個身輕如燕的姑娘呢。
“大個頭門前站,不幹活也好看。”顧城還沒來得及拒絕,老媽已經嘮叨上了,“難不成你也要找一個三毛老婆那樣子的?”
主要是燕子對他還挺上心的,老媽又對顧城做各種思想工作:娶老婆不能只娶長得好看的,差不多就行了。長得再好看,天天看不也就那樣?再說了,燕子長得高大多好。爹高高一個,娘矮矮一窩。你要是娶個嬌小玲瓏的,以後後代也是矮子。你不能只顧著自己喜歡,不管後代吧……”
“行行行,你就別再叨叨。”顧城打斷了老孃的話。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孃說囉嗦話。
燕子離顧城家不算遠,隔壁村嘛,走路也就一個多小時。用顧媽的話來說,娶個近的媳婦,省得日後兒媳婦回個孃家舟車勞頓,勞力傷財。
不得已,顧城只能試著處處看。
話說這人啊,真的也是怕相處,因為感情真的是處出來的。燕子到底還是感動了顧城。
燕子離顧城家不是近嘛,遇上農忙,燕子也會過來給顧媽搭把手。顧城心想這個大個頭胖妞還挺會拍馬屁的,知道老媽喜歡她,專討好老媽。
但後來發生的一件事情,顧城決定娶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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