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賣了(第1/2 頁)
張辰給徐東昇推薦的是他的哥們兒,現在自己開公司的韓梓傑!張辰還特意給韓梓傑打了電話,說了徐東昇的情況。
“韓梓傑是我一哥們,原來也是不錯的製作人!去年自己出去單幹了,他手下有個歌手正在收歌,你這個風格挺適合他的,所以我才推薦你過去!”
“那辰哥,我們這樣不會對你有什麼不好的影響吧?”徐東昇帶著擔心的問道。
“沒事兒,我們這圈子就這樣!以後熟了你就知道了,互通有無嘛!適合才是最重要的……”
韓梓傑的桐樹文化離工體也不遠,徐東昇和江濤不用半個小時就見到了韓梓傑。因為張辰已經介紹過了,所以前邊那些客套都省了,韓梓傑直接拿過樂譜開始研究起來。
桐樹文化比起太田公司來差的就不是一星半點了,辦公室很簡單,看起來也沒幾個員工的樣子。
韓梓傑三十來歲的年紀,半長的頭髮,一看就是文藝範的!看了五六分鐘,韓梓傑放下了樂譜,“不錯,剛才我打電話問了張辰,囉嗦的話咱們就不說了,一首歌五千,一次性買斷!”
“韓總,這個價格是不是……”江濤主動替徐東昇談價格了,這時候他說話比徐東昇合適,這就是哥哥啊!
“歌的質量咱們先不說了,您也知道,麥田公司那邊是大公司,賣給他們哪怕是三千,對東子也是合適的……”
江濤說的這個也是有道理的,大公司資源多,歌手發歌走紅的機率自然比小公司大!還有就是雖然徐東昇現在是新人,可一旦寫的歌紅了,那和大公司合作肯定是比小公司有利的多啊!
“嗯……”韓梓傑想了一會兒,“你說的也對!咱們都是張辰的哥們兒,這樣吧,兩首歌一萬五,這可是最高價了!我相信京城的公司沒有比這個價更高的了!”
“不過你要是能放棄署名和版權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韓梓傑最後說了這麼一句。
所有的創作者都不會願意放棄自己的版權和署名的,不過徐東昇例外,因為他根本就不是創作者,他是一個“扒哥”啊!
唱片公司為什麼要署名權和版權呢?唱片工業時代,出一張唱片或者包裝一個歌手都是有一套流程操作的。
首先是歌手定位,搖滾、抒情、R∞B還是民謠,再就是專輯定位,什麼風格等等!而如果歌手本身能寫能唱的話,包裝起來那賣點就多了,什麼小王子啦,創作型歌手啦,音樂奇才啦!總之就是能多賣專輯,多賺錢唄!
江濤剛想說我們不賣版權,徐東昇開口了,“那韓總,我要是放棄署名權你能給我什麼價格?”
“東子,你……”江濤都愣了,這是窮瘋了嗎?
“啊!”韓梓傑喜出望外,他旗下的歌手楚軒背景了得,要不然韓梓傑腦袋有泡才會花這麼大力氣包裝一個新人!
“好商量,好商量……”這兩首歌韓梓傑覺得非常難得,尤其適合楚軒的青春偶像定位。如果能再加上創作型歌手的標籤,韓梓傑相信一定會增加成功的把握。
“三,不!五萬一首,兩首歌十萬!怎麼樣,我有誠意吧?”韓梓傑的這個價格在這個時候還是很有誠意了,要知道這時候京城的房價才多少?二環以內不過四千塊錢而已!
徐東昇為什麼願意放棄這兩首歌的版權和署名權,因為他其實並不喜歡這兩首歌!什麼情情愛愛的,搖滾徐東昇覺得太娘們兒了,磨磨唧唧的,直接上不就完了?社畜徐東昇更是不相信愛情,什麼他媽愛情,沒有錢一切都是空談!
他也不願意以後再拿出那些經典歌曲的時候,別人會說,“臥槽,這哥們還寫過痴心絕對這樣的歌啊?”他覺得跌份!
當然他現在需要錢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十萬塊,徐東昇覺得差不多了,再墨跡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