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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不染其實並不覺得六歲多的孩子就得往學堂送,不說他們坐不坐得住,還沒發育好的手指要是硬性壓迫他們拿筆,對發育不好。
倒不如讓孩子該揭瓦掏鳥蛋的時候去使勁的玩,這樣該有的童年有了,長大才不會抱憾沒有童年,過兩年再送他去識字學習,這樣孩子也比較容易專心。
「廷哥兒想和舅舅一起上學堂讀書識字,明白做人的道理,趕快長大,可以賺很多錢來孝順娘和姥姥。」他一直是知道的,當初就是因為家裡養不起他所以才把他送養的。
「真是個好孩子。」樂不染說道。「有志氣,姨姨最喜歡有志氣的孩子了。」
被兒子童言童語給收買了的勺娘把廷哥兒抱了回來,無言的用下頷摩挲著他柔軟的頭頂,聽了樂不染的話,臉上露出與有榮焉的粲笑。
天下父母心,當母親的,只要聽到有人毫不吝嗇的誇獎自己的孩子,哪有不照單全收的。
「那改天廷哥兒就和舅舅一起去學堂習字吧。」樂不染拍板。
按理說柴子十六歲,該是上藍田書院的年紀,可他就只有幼年時候啟蒙而已,若是讓他去了書院,跟不上的挫折感不說,也學不到什麼,不如讓他進崇儒學堂重新學起,為此,她打聽過崇儒學堂分啟蒙館和六藝館,入學的物件一般是地主子弟和平民子弟。
這一來柴子和廷哥兒可以同在一個學院上學,只是不同教室和先生。
到時候每日上學,讓柴子多帶著廷哥兒就是了。
「小姐,這怎麼可以?」勺娘可沒想到會是這樣。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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