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過去(第1/2 頁)
(本章是喀秋莎的自述回憶) (喀秋莎記得),2003年那一年,冬天特別冷,我10歲。我從小就擅長使用飛刀。 我不討母親喜歡,時常遭到母親和繼父的毒打,還有繼父的打擾。繼父每每三更半夜闖入我的房間,還好我的飛刀,每次刺殺繼父,最後一次,直接將繼父刺死。 我仍然記得一些片段: 刺死繼父後,母親將我交給一個東南亞的商人。 東南亞,溼漉漉的叢林天氣,面板都能泡出皮來,我與一群同齡的小女孩關在籠子裡。 我後來逃了出來。才知道,我被賣到東南亞。之後,我決定拯救這群女孩。 後來,遇到了一個人,他就是現在組織裡的隊長,是他招攬我進入組織,成為一名殺手。 他教會我正確使用飛刀,保證每次即中,百發百中。我是組織裡排名第一的飛刀手。 我們的組織叫【Gnosis】,名字是希臘文,(中文)意思是:靈知,簡稱【G】。 還有一個與我們對著挑的組織叫【Zero】,零組織,我們稱它為【Z】組織,或者【Z】。秦丹的外公【伊萬諾夫】就是【Z】的成員。似乎我們是黑暗,他們是光明一樣,我們執行任務,他們來破壞我們的任務。 組織上除了我們分隊,還有其他的分隊。 生活裡,我除了艱苦的殺手訓練和練習飛刀以外,就是餵養路邊的一隻小白貓。後來貓成為我喜愛的動物之一,而另一種就是泰迪熊公仔,嚴格講公仔不算【動物】。 每次完成任務,我們都能得到一筆很豐厚的報酬。第一次穿上漂亮衣服,使用名貴東西,我看著鏡子,擺了擺好幾次姿勢,那一晚就是這樣,我看著鏡中的自己,直到天亮。漂亮的女孩子就是要擁有好的東西。 似乎這以後,每次出任務都特別賣力。之後,考了駕照,買了好車。 唯一差點失手的是兩年前,我為了救一隻小貓,那一次,我差點沒了命,是阿菲姆救了我。 剛開始,我覺得阿菲姆人還好,在他救了我之後,接受了他的約會,後來成為他的女朋友。 阿菲姆,北歐人,比我大一歲。長得還算帥氣英俊,身材高,但是比秦丹矮點。與我大概同一時期加入隊長的隊伍。 他槍法還不賴,僅次於紅雪,是組織裡的第二名。 阿菲姆最大缺點就是好色,與我一起之前,我早有所聽聞,不過,男人好色也不是什麼壞事,但是,我很討厭他,特別是他用情不專,還有那方面的要求幾乎變態,我拒絕他。不滿意的他就在外面與其他女人做些很噁心的事。 也不知道是【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還是什麼,用他的話來說就是對我動了真情,我是不會相信的。中國有句話不是說嘛:我寧可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會相信男人的那張嘴。 不知道是不是他母親私生活不檢點,所以他對所有女人都沒有好印象,他長大以後,就開始報復女人。我討厭他。 他從小就在唐人街裡混,所以懂中文,雖然說得不太流利,我聽他說中文,還不如說英文算了。 後來,因為他無端殺了我的一隻貓,我才知道這個人心腸很毒辣,所以就與他分手了。但是他直到今天還放不下,這大概是一年多前的事。 而紅雪這個人,我是在14歲那一年見到她,她那時才加入我們。 她很機智,能看懂人心,但別人看不懂她,甚至可以說,根本不知道她在想什麼,她就是不按常理出牌的傢伙,就像男人不明白女人想要什麼一樣。雖說女人是最瞭解女人的,但是連我這個女人也看不穿她這人。我們不算是朋友,雖然我們執行任務多年。 她父親是中國人,母親是日本人。聽說她是隨母親姓,我不知道她日本名字是什麼,我也沒有興趣知道,我只記得叫什麼【宮】。 她本來入日本籍,後來入了中國國籍,她討厭我們說她是日本人。加入了我們後,才像我們一樣入想要的國籍,她入了英國籍。她除了會中文、日文、英文之外,還會韓文,以後還學會俄語。 我們這些人平常除了任務以外,很少交流,基本是各顧各,以前我和阿菲姆一起的時候,還會問多一點對方的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