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5 頁)
生地摔向昔草,在她的腳邊碎開。其中有一塊,狠狠咬住了她的腳踝。
流出來的血,明晃晃地閃耀著。
“死女仔!敢在我的鋪子裡談情說愛?!看我不打死你!”
男人抄起了掃把,衝向昔草。經年再也看不下去,擋在前面。
“不關她的事!我們沒有談情說愛!我只是進來避雨而已!”
“我操你娘!小兔崽子,想學人英雄救美是吧?我成全你!”
經年沒想到,男人真居然把怒氣全發洩到他的身上。
男人舉著那把髒兮兮的掃把,氣勢洶洶。經年感覺到一場漫天的恐怖,蓋過頭頂。他本能地抬起手,去阻擋男人那瘋狂的攻擊。掃把打在身上,疼得他幾乎大叫出來。他終於體驗到昔草平時所受到的毒打是怎樣撕心裂肺的痛。
那時候,耳朵裡糾纏著男人的咆哮和昔草的哭喊。
經年被打得連頭也抬不起來。只是隱隱約約地看到修車鋪外面圍觀了許多路人。有些甚至是他認識的同學。他們站著,手指抬起來,嘴巴彎起來,很嘲諷地跟旁邊的人說:
“喲!那男生我認識!經常考年級第一名呢!”
那些話,比男人的毒打更有力,生生地刺痛了他的身體內部。
昔草抱著他都哭了起來。
“你快逃呀!你怎麼不逃?!你快逃呀!求求你啦!”
聽到她這麼說,男人打得更兇了。另一半的虐打,由她承受了去。
經年把她推到後面,接收那全部的傷痛。她坐在地上,哭得更厲害了。
“你快逃呀!你快逃呀!”
很奇怪,經年從未遇見昔草哭得如此傷心。於是,他覺得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他保護了一個可憐的少女。他沒有逃,從頭到尾地,等到男人把掃帚也打斷。
男人打累了,氣喘吁吁地坐在一邊。
“死靚仔!快給我滾!下次別讓我看到你!”
經年滿身傷痛地回頭看了看昔草一眼。他清晰看見她身上那一串串的悲傷和落寞,它們始終跟隨著眼淚的那段晃動,久久不肯落下來。這一刻,他忽然有種衝動。他想拉起少女的手,瘋狂地跑出這家修車鋪,離開這個可惡的男人。
一直,從潮溼的雨季,走到,有彩虹的地方。
他覺得這種衝動多麼不可思議,甚至是不可理喻的。他才十七歲,竟然要學言情小說裡氾濫的情節,和女孩一起去私奔。假如這是一部臺灣偶像劇,他應該是王子式的男孩,又帥又有錢,可以開一輛炫酷的跑車,載他的女孩,跑到窮鄉僻壤‘隱居’。
小說終歸只是小說,偶像劇始終只是一群人追著看的白日夢。他算不上帥,又不有錢,他更沒有跑車,只有一輛用了不久的單車。更重要的,他清楚知道,昔草不會跟他走。而他,又憑什麼帶走她呢?
他有女朋友了。那個叫莫莫的女生,雖然又狡猾又令人不屑,可她畢竟是他的女朋友。
經年最終決定轉身離開。
轉過身的那一瞬間。
經年就看見了,天空淡去了陰霾。雨後的陽光擦著城市褐色屋頂的邊緣落下來,未蒸發的水汽慢鏡頭般浮動在光線裡。
不知誰導演了這場戲。
逐漸明亮起來的鏡頭中,那個叫莫莫的女生站在圍觀的人群后面,面無表情地看著這一切。
十七歲,很多人已經想不起自己那年做了什麼。
很多人就這樣平凡無燦爛地揮霍掉自己的十七歲了。長大以後,有人問起那年的事情。當事人可能只記得:“哎,我也不記得幹過什麼了。反正,整天在學習吧?”
那麼,十八歲呢?
學習。
十九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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