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被少女催更啦!(第4/4 頁)
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當然了,思思這麼單純的小女生,當然是看不懂這段話的真正含義的。
原本鍾雲青以為她會繼續發催更之類的話,結果沒一會,她就發過來一句讓人心驚肉跳的回覆:
“老鍾,原來你喜歡劉一菲吖!”
而且妹紙這次沒在句子後面加表情,而是加了感嘆號!
鍾雲青看到這句話,才想起來昨晚更新的時候,在作家專欄那裡提了一句“劉一菲很好看。”
怎麼說呢,這傢伙是個包子臉控加古裝控!上輩子的確很喜歡天仙同學。
但是現在這個時間線,天仙妹紙可比思思還小半年!現在依然還是個小姑娘,哪怕喜歡也不能承認啊!
所以他當然是立馬秒回:
“沒有!真沒有!”
“我只是覺得她現在挺紅的,她的粉絲這麼多,小說裡提她一下,應該容易引起她粉絲的共鳴,比較容易賺錢。”
秒回這個訊息,鍾雲青還沒來得及鬆一口氣。妹紙又冷不丁的回覆了另一條,更加讓人心驚肉跳的新訊息:
“那我以後紅了,你也會寫我賺錢嗎?”
看到這句話,鍾雲青大腦瞬間當機了十秒鐘!
我去,這可是送命題啊!一個回答不好,思思會不會覺得他是個“唯利是圖”的小人!從此有不好的想法!
一旦給她留下這樣的壞印象,那可就無力迴天了,以後說不定連qq都給他拉黑!
鍾雲青想到這一層,立馬想都沒想的趕緊碼了一段字發過去:
“你們又不一樣的,我不認識劉一菲,可是我和你是朋友啊!如果將來我要是寫你,也只會因為你合適書裡的這個角色!在我眼裡,穿上古裝的你可比劉一菲還好看!你才是真正的小仙女!”
反正好話又不要錢,鍾雲青這時候為了打消妹紙的壞印象,不管不顧的,一個勁碼出來發過去。
…………
最後,說點題外話。
你們追書要記得每天都投票啊!哪怕打算養一段時間也請堅持投票,不然書的成績不好,我沒有心情構思情節的。
而且,這是我寫的第三本華娛了,如果這本書再撲街,我只能換馬甲,去別的頻道寫其他書。
如果你們不想在未來幾個月後,失去一名一年來堅持寫華娛的作者,請每天都投出你們寶貴的月票!
大粽子拜謝!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