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想法(第1/3 頁)
如果有可能,韓勝浩很想讓時間回到半個鐘頭之前。
這樣他就不會出現在公司,也不會像眼前的這個情況,跟三個大男人在辦公室裡玩視線“交鋒”。
其實他心裡知道自己早已經“敗”了,敗在他一進公司門廳被前臺女接待叫住的那刻;敗在他以為面前這三個來自泰國的男子,是想到公司毛遂自薦當藝人,而自己還暗自遺憾他們年紀偏大的時候。
這一切是註定的,今天該派他被人上門討債。
自從2006年他創立FNc-music,事業發展跟其曾經想象的有些相悖,並沒有順順當當,反而因為策劃問題造成資金鍊最終“斷裂”,而不得不讓公司“縮衣節食”,也使得旗下推出的第一隻男子樂隊組合“FtISLANd”,出道後依然默默無聞只能東渡Rb,廝混於地下樂隊中乞活。
韓勝浩之所以在韓國男女團大行其道的時候推出男子樂隊組合,未嘗不是想劍走偏鋒出奇制勝,可現實很無情,也把他打的“慘不忍睹”,甚至都產生了自我否定。
要不是舔著臉向mnet-media“求救”被輸了一次血,這家公司早就完蛋了。
好在不久後就有外國佬,投了一筆資金進來,終於讓他熬了過來。可現在看著桌上有自己簽名的投資合同,韓勝浩很想把曾經那個拿了百分之三十高額回扣,已經消失無蹤的中間人給幹掉。
那會兒中間人還“恭喜”自己佔了大便宜,很篤定的告訴他,將來不會有人來韓國,執行股東權益以及分享投資紅利,理由就是這份投資合約,最終不會交到投資人手裡,而且投資方什麼都不懂就把錢給先交付了,而等他拿到“回扣”就會徹底消失,但數額必須是投資款的三層。
韓勝浩猶豫過,這畢竟算是欺詐,雖然他沒主動為之,可心裡實在“虛”得慌。
但是當中間人直接將五十萬美元支票,拍在面前時他還是屈服了,最後中間人堅持要把簽完的合約拿走,也沒讓韓勝浩產生任何的懷疑與警惕。
但是現在看來,受到“欺詐”的是他自己,中間人為了拿到高額回扣才故意那麼說,不然這份投資合約,怎麼還會再次出現在自己眼前。
。。。。。。
“咚咚!。。。”
林東敲了敲桌面,將對面的韓勝浩給“驚醒”。
“抱歉!。。。那個。。。”
裝模作樣的將投資合約拿起,翻了翻又放下,韓勝浩似乎也理清了思路。
“這合約沒問題,不過。。。想要分紅的話。。。可能暫時。。。沒有!”
他的英文發音蠻標準,想來應該很流利,但是因為心裡有“愧”,所以說的吞吞吐吐。
“我想咱們雙方可能存在一些認知上的誤會!。。。其實今天來貴公司,並不是要求行使股東權利或是分紅。。。我是來退股的!”
林東話音落下,見對方表情愕然,便用自認最和藹的嘴臉露出微笑。
“。。。有問題嗎?”
見對依舊沒反應,他追問道。
“呃!。。。當然有。。。問題。。。不是!。。。我是說公司暫時。。。你要退股?”
韓勝浩像剛剛反應過來。
林東的不安常理出牌,讓他一時失了分寸。
先前還以為這三個傢伙,拿著合約上門是來行使股東權益,以及要求查賬甚至分紅的,而且自己很清楚公賬上並沒多少錢,況且今年下半年公司還要推出旗下第一個女子組合,後面各種宣傳資源也必須跟上,不然他好容易“開竅”,不再死磕樂隊的大膽嘗試就會胎死腹中,這可都需要巨量的資金來支撐。
看到別家娛樂公司推出的女團或是男團,要麼失敗要麼大火,最起碼都能得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