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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也難怪,他們一開始就是先人為主,認為是多吉開槍打傷的被害人,連多吉自己也是這樣認為的嘛!思維一旦形成了定式是多麼可怕!要改正過來是需要勇氣的,畢竟敢於否定自己的人並不多,特別是當否定自己會給自己的利益帶來損害時,誰願意呢?承認自己的錯誤。至少也會讓別人看笑話啊!何況這個錯誤在一開始時並沒有被發現,到後來這個錯誤被越來越多的人認同,被職位越來越高的人認同。如果一個錯誤不是隻牽扯到一兩個人,而是一個集體,特別是牽扯到有一定職位的人時,要改過來就更不容易!因為改過來就是意味著你錯了,就意味著你的能力不夠。而當你犯了錯誤,能力欠缺,你的那個位子就有危險了,覬覦你那個位子的人可多得很!於是,何不將錯就錯,反正改正了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說不定還要遭到眾人的唾罵。錯了不改於己、於集體、於大家都有好處而無壞處。何樂而不為呢?昆明的杜培武案不就是在這種心態下最終釀成的嗎?犯了錯誤不要緊,誰不犯錯誤呢?但犯了錯誤不改就是不可原諒的了。犯錯誤往往只是認識不夠,能力不夠而致,但你如果一旦認識到了錯誤卻不去改正,那就是一種故意,就是不可原諒的。特別是知道犯了錯以後還要千方百計去推卸、去掩蓋就更不可原諒,如果有人會因你的犯錯而喪失自由、喪失生命,當你有機會改過來時而不改,那就是犯罪,是一種不可饒恕的犯罪!
劉宏超那天晚上又失眠了,他的頭腦裡不斷浮現出多吉一案的一幕幕場景。他思索著,提出一個又一個問題,一個又一個的假設,在不斷地提出問題、提出假設、又不斷地運用多吉一案的已知證據來解答、來推翻提出的問題和假設,漸漸地,思路越來越清晰,就像在一個黑暗的隧道里行走,先是一片黑暗,看不見盡頭在哪兒,但只要你努力摸索,堅持著走下去,慢慢的你就會看見隧道盡頭的亮光,那個亮光先是一小點,慢慢地就會越來越大、越來越亮,最後終於豁然開朗、一片光明,你走出了隧道的盡頭。
劉宏超那天晚上也是這樣,他先提出問題:
為什麼馬興海那天凌晨去招待所?他去幹什麼?
馬興海是在找東西還是找人?
他為什麼一言不發?
如果是馬興海拉開的招待所捲簾門,他怎麼會知道那道門的鎖壞了可以拉得開?
如果不是他拉開的捲簾門會是誰拉開的呢?
如果馬興海進招待所來是為了偷東西,又是他拉開的門,難道他就不怕拉門的聲響會驚動人嗎?
捲簾門為什麼只開了約12米呢?
為什麼馬興海的弟弟要說馬興海那天早上身上帶了十二萬元錢呢?
如果真是帶了十二萬元錢,這錢是做什麼用的呢?錢、寶石戒指又到什麼地方去了呢?
真的就沒有人認識馬興海嗎?
馬興海究竟是何許人也?
那一團紙巾是誰扔在那兒的?這團紙巾為什麼會被人扔在那兒?目的是什麼?
現場真的沒有第三人來過嗎?如果有人來過,他為什麼不敢承認呢?
劉宏超面對這一個個提問,一個個謎團,仔細推敲著,思考著。忽然,他想到了一個細節,一個關於捲簾門的細節,他清楚的記得,他在會見多吉和拉姆時曾向他們兩人都問過這個問題,並且得到了同樣的回答。啊!關鍵在這兒!關鍵在一個關於捲簾門的細節上!劉宏超想到這兒,一切都想通了,一切都順理成章了,原來是這樣!
劉宏超長舒一口氣,披衣下床,把自己剛才的推理再梳理一遍,看看還有沒有什麼疏漏,在確定自己是正確的以後提筆開始給州公安處長孫平寫一封長信。劉宏超知道,這一起錯案只有由最初犯錯的人自己來糾正,這樣可能阻力相對較小一點,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