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第1/2 頁)
醫生在進門時就跟她交代:「接下來一個星期很重要,如果一星期內生命體徵能恢復穩定,命就保住了。」
一星期夠我解決掉這件事吧?等我回來,你就醒了。
窗外的蟲叫聲好像永遠不會停,金邊其實並不壞,就是小蟲子最討厭。陳季琰俯下身,小心翼翼地把臉貼在葉嘉文的額頭上。
救命之恩要怎麼還啊。他還是個傻乎乎的小朋友呢,從來不知道開口要東西,更不像鄭修齊那個老狐狸,會討價還價跟她打拉鋸戰。他什麼都不會,卻會在生死關頭毫不猶豫地衝上來,為她去死。
她埋怨似的輕聲罵他:「笨蛋。」
作者有話要說:
好的我看真的沒幾個人在看大佬談戀愛(但我寫得好爽)
第7章
十八歲那年,索坤在暹粒的市場上幫哥哥看水果鋪子。她有一張蘋果般飽滿的臉蛋,大眼睛,頭髮和眉毛一樣黑而濃密,顯示著少女旺盛的生命力。一個穿西裝的男人在她那兒買了一個芒果,問她多少錢,她用蹩腳的中文說先生您是來旅行的麼?如果明天也來我這兒買的話,這個芒果不收您的錢。
男人看了她一會兒,笑了,用柬語說:「我來做生意的。」
他丟下了五塊錢,第二天又來了,對她說:「我要在這裡開個酒店,你來幫我做事吧。」
這就是陳志興。
他在這裡買下一套別墅,作為在暹粒的住所,並為索坤留了一個房間。三年後,奢華的度假酒店建好了,還有配套的賭場和奢侈品商店,從歐美前來這個國家獵奇觀賞吳哥窟的旅客們在此一擲千金,每年為永興集團貢獻巨額利潤。
這份帳單讓陳志興高興極了,有天夜裡兩人躺在床上,他湊過來對她說:「索坤,你想不想要一個小孩?」
索坤知道他在金邊有一個家,那個家裡的人才是永興的女主人,而她連姨太太也算不上,頂多是情婦。但她並不在意:如果不當陳志興的情婦,她這輩子大概會聽從哥哥的安排,嫁到隔壁村裡去種水果,她生的孩子則將重複自己的命運。
二十三歲,她為陳志興生下一個兒子,陳志興給他取名叫季寧,不准她用柬語哄孩子,也不允許她給他取柬語小名。「他爸爸是中國人,他也是。」陳志興徐徐吐出一個煙圈,「等長大了,柬語和英語一起學就行了。」
陳志興的妻子在季寧兩歲時去世,他們的女兒被千里迢迢從美國接回來送到父親身邊。次年,陳志興第一次把索坤母子帶到金邊,想要讓他們好好相處。那女孩當時十歲,被雞蛋、牛奶和南加的陽光養成一隻健康的小豹子,見到她就露出猙獰爪牙,把身邊能砸的東西統統向她扔來。
陳志興頭痛得要死,安慰她:「她母親剛去世,再等等。」
但索坤有自己的想法,她從少女時就習慣主動出擊,從不會束手就擒。
那天晚上,她哄著季寧走進陳季琰的房間:「你和阿姐說說話,她不會對你發火的。」
五分鐘後,季寧的尖叫聲驚破夜空。他的手掌被劃成兩瓣,鮮血淋漓,浸透了長袖睡衣。
從那時起索坤就知道了,陳季琰永遠不會讓她登門入室做自己的繼母,如果可以,她甚至樂意親手掐死她們母子;而陳志興一心一意要培養這個女兒當太子,眼裡從來沒有他們。
她回到了北部,再也沒有提起過要去金邊的事。
陳志興的生意越做越大,索坤開始試探著提議由自己來幫他看管一些產業。他是很謹慎的商人,為了避免子女鬩牆誶帚,早早就立好了遺囑,公告給裡裡外外的下屬、合作夥伴和索坤:陳季琰才是唯一的繼承人。面對這個逾矩的提議,他的回答是一個耳光。
索坤沒有放棄。她另闢蹊徑,告訴陳志興自己要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