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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一艘懸掛清國龍旗、紅十字旗、白旗的清國船進入旅順灣請求入港,乘船者是天津私立紅十字會的人員,同船成員還有英國陸軍軍醫。商船負責人隨身攜帶各種規格的官方證明檔案與日軍交涉,入港的目的是救護旅順戰中負傷的清國傷兵返回天津治療。第二軍司令官大山知道旅順虐殺現場死屍遍野遠沒有清理完畢,況且也沒有存活的清兵傷員。此種血淋淋現場若被來人所見,必會成為歐美新聞的佐證,遂斷然拒絕了紅十字會的請求。日軍拒絕紅十字會船入港實施人道義務的行為,在歐美媒體曝光受到輿論的強烈指責。
1895年的1月14日,第二軍下達《屍體掃除手續》條例,由混成第十二旅團指揮處置旅順一帶敵軍的屍體。按照清國人不興火葬的習俗,《手續》條例備註,&ldo;敵屍以埋葬為主,但無法埋葬時可以火葬處置&rdo;。其中第四條埋葬場所和方法,要求戰鬥當局的軍醫部和衛生員,依照下列條項謹慎實施:(1)應用埋葬法處置時須避免日後因風雨造成屍體露出。(2)埋葬地點須選擇與村落道路隔離的掩人耳目之場所。(3)防止因屍體腐敗對水源、大氣汙染引發傳染疾病。(4)屍體集體會葬時,由隨軍僧侶實施祈禱亡靈的儀式。
3月,大本營派遣特派員視察旅順行政廳,詳細聽取了戰後民政恢復報告,行政長官鄭永昌詳盡介紹了屍體處置作業的情況。由於1月正值寒冬季節,屍體採用埋葬法處置遇到了極大困難。根據《屍體掃除手續》條例,只能改用火葬法才能迅速處理屍體。在實際作業過程中,僅1,500餘具屍體的火葬就頗費苦心。&ldo;燒卻隊&rdo;在旅順市郊外找到一個磚瓦廠,利用磚瓦廠釜爐替代屍體燒卻爐,燃料使用清軍遺留在港內的大量煤炭。政廳請海軍搜取破船上的引火木材和煤炭,每爐一次可以燒卻五六十具屍體。金州方面處理清兵屍體,在西面郊外設立了臨時火葬場。火葬場用土石圍成,高十一尺(約33米),正面五間(約9米),橫面四間(約72米),屋頂鋪設鋅皮板材,煙囪用白鐵皮做成,全面積約66平方米。燒卻屍體總數1,200具,所需人工費、石油燃料費、搬運費,合計1,302日圓。1月下旬,氣溫逐漸轉暖,陽光普照,凍土溫度上升,各處傳來有半枯骨骸露出的報告。屍體腐敗與雪水交融會汙染地下飲水源,帶來公共衛生的問題。21日,政廳決定實施屍體挖掘作業,對所有屍體採取火葬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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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節:旅順虐殺事件(9)
火葬處理的骨灰裝進大口清式棺材,埋入白玉山東北麓山腳下。1月18日,行政廳從金州喚來6名清國僧侶及隨軍日本僧侶8名,在掩埋清國死難者處建立了一座&ldo;清國兵戰歿者&rdo;墓碑。兩國僧侶按照各自的佛家禮儀,共同為亡靈誦經祈禱。日本僧侶出資建造一座石碑,周圍用木柵欄圈圍,石碑的表面、背面、左面、右面銘有梵文碑字。
表面一行豎字(梵文):&ldo;寶塔者為清人亡魂離苦得樂也&rdo;
右面兩行並排豎字(梵文):偈曰&ldo;劍樹刀山飛鳥蹤炮彈兩打空鐘 個中何別親兼冤旭日長輝鐵峰(左行)&rdo;下接&ldo;露&rdo;字
左面一行豎字(梵文):&ldo;經曰: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rdo;
背面落款(梵文):&ldo;大日本帝國真言、臨濟、天台、真宗特派僧建焉 維時明治二十八年一月十八日&rdo;
從軍僧侶目睹了旅順戰場的悲悽場面,以佛家禮儀為軍人虐殺行為向死者表以哀悼。從軍各派僧侶戰場集資為死難者建立石碑超度亡靈,展現佛家以慈悲為懷的善舉。日本媒體報導:&ldo;嗚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