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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過其他人,為了馮家,為了宜春侯府,可以賣了她!
想到大夫人做的那些事,沈玥就控制不住的憤怒,趁著屋子裡亂成一團,她就退了出來。
明明心裡憎惡極了,還要虛與委蛇,敷衍應付,實在噁心極了。
好在現在判決下來了,板上釘釘的事,改變不了了,之後自然就安定下來了。
不過,沈玥怎麼也沒想到,在安定下來之前,大夫人還拼了命的折騰了幾回,把沈玥氣的夠嗆。
之前,不許人探望馮家,如今判決下來了,可以去探監了。
大夫人去大牢探望了馮夫人,回來後,就告訴沈鈞和老夫人,她打算讓沈琅之娶馮玲。
馮玲,正是馮夫人的女兒,大夫人的嫡親侄女,上回沈玥見到的就是她。
馮家完了,可是馮夫人捨不得女兒跟她一起受苦,就想了這麼個主意,保住馮玲。
如今沈家正在興頭上,絲毫沒有受到馮家牽連,就可見一斑了。
沈鈞又只有沈琅之一個親兒子,只要沈家承認馮玲和沈琅之定過親,馮家雖然落寞了,但是並不影響婚約,馮玲依然是沈琅之的未婚妻。
只要沈鈞幫著求句情,馮玲又是個姑娘家,那些大臣不會冒著得罪沈鈞的危險反對,那樣馮玲就不用流放了,可以住在宜春伯府,等著出嫁。
大夫人回來之後,就跪著求老夫人,其實她也知道,老夫人不會答應。
早在老夫人給沈琅之定親之前,看到馮玲時,就動過心,大夫人沒有生兒子,老夫人希望能親上加親。(未完待續。)
第一百八十四章 胡鬧
要是沈琅之真娶了馮玲,老夫人相信,大夫人會把沈琅之當親兒子疼。
老夫人委婉的提了下,大夫人直接裝傻給避開了,老夫人多聰明,還能不明白什麼意思,這事便沒了下文。
老夫人那麼疼沈琅之,就算他不爭氣,都對他寄予厚望,何況現在入了嶽麓書院,還拜在了山柳先生名下,而娶妻娶的不僅僅只是個姑娘,還有她身後的家族勢力,馮家倒了,馮玲別說是助力,簡直就是個拖累,老夫人可能答應嗎?
可馮夫人那幾乎就是臨終所託,大夫人怎麼忍心拒絕,她跪在地上,拽著老夫人的腿,哭的肝腸寸斷,“我知道馮家完了,可玲兒她是無辜的啊,我這個做姨母的,能幫她一把,如何能看著她往火坑裡頭栽,我知道她並非琅哥兒良配,我豈會那麼不懂事,這只是不得已之下的權宜之計,我不會真讓玲兒嫁過來的……。”
大夫人表示,只是借用沈琅之未婚妻的名頭把馮玲留在宜春伯府。
等過個一年半載,甚至兩三個月,就能以馮玲思念爹孃兄弟為由“病逝”,人死了,婚約自然就解除了,到時候沈琅之就又能另行嫁娶了。
計策很好,只是沈琅之晚個一年半載議親而已。
他如今十七歲,又在嶽麓書院求學,學業為重,親事對他暫時影響不大。
大夫人苦苦哀求,曉之以情,動之以理,老夫人被她磨的暈頭轉向,就點頭了。
等沈玥得知時,她差點沒氣撅過去。
算計她沒成功,又惦記上大哥了?
馮家完了,馮玲要是真以大哥未婚妻的名頭留在京都,會捨得“病逝”,將來過隱姓埋名的日子嗎?
現在說的天花亂墜,只求保住一條命,不敢奢求其他,等過一段時間,指不定就變卦了,到時候馮玲人在宜春伯府,人家要是不“死”,沈家還能去掐死她嗎,不還得八抬大轎去把人娶回來。
再說了,馮家倒黴,全因為她,她如願了,要是把大哥坑了,她能不愧疚嗎?
得知訊息後,沈玥當即就去找沈鈞了。
沈鈞才從府衙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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