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確認進山了(第2/2 頁)
心削開。
這時的兔皮就像一個筒子,一端開口,剝到前腿處,如後腿那般,在離前腳1寸處轉圈將皮劃開,這樣前腿就可以從皮筒中退出。
等整個皮筒剝下後,就可以將皮筒從胸部剪開成為一張整皮。
如果野兔的皮毛品相好,那麼這張兔子皮也不用丟掉,而是倒扣在一張木板上,放在陰涼處陰乾,然後可以賣給硝制皮毛的作坊,也能夠得到一些錢。
初秋時,兔子們吃的油光水滑的,因此皮毛都很不錯。高明程將兔皮上多餘的脂肪切割下來,然後就鋪在一張舊門板上,放在雜物間陰乾。
兔皮處理好了,他又將帶毛的兔腳給斬了,又將兔頭處理乾淨。
他刀法利索,處理起來竟然行雲流水般,快的很。
剛處理好,就傳來細奶奶喊他去吃飯的聲音。
“明程,吃飯了。”
“哦。”高明程應了聲,拎著剝皮的兔子走進廚房。
“細奶奶,晚上把這隻兔子煮了!咦,你怎麼還剩下一半豬肉沒炒?”高明程看到盤子裡還有大約半斤的豬肉,不由得皺眉。
細奶奶解釋道:“你買的豬肉,也該送點到你家去,你爸和你哥幾個在鐵路上做事不容易,要吃點好的。”
高明程倒是沒想這些,但細奶奶替他想好了,他也承情,行吧,就這樣吧,反正晚上還有兔肉吃。
今天細奶奶炒了三個菜,一個辣椒炒肉,一個炒苦瓜,一個蒸茄子。
除了這三個菜,還有之前高明程在集市上買的油條和包子。
高明程勸細奶奶和高壯吃油條,說道:“你們吃吧,我之前吃過兩根了。”
“哎,好咧。我都好久沒吃油條了!等下回趕集,我也要去!”高壯拿著一根油條,高高興興的吃了。
細奶奶也吃,但是吃之前,她將一根油條分成了兩半,將半根油條遞給高明程,說道:“我嘗下味道就行,這種東西,我吃多了容易上火。”
“上火也不怕,多吃點苦瓜就行。”高明程笑著接了句話,其實苦瓜也挺好吃的,雖然有些淡淡地苦,但是在炎熱的天氣裡吃點苦瓜,渾身都舒爽。
吃過午飯後,高明程沒準備閒著,而是打算繼續進山去弄野蜂蜜。
他們村三面環山,山裡的蜂窩多的是,他打算多弄一點,然後一起拿到縣城去賣了。
這回他從細奶奶家拿了刀和桶子,就往山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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