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到底是不是假聖人?從這一件事上就能看出來(第2/5 頁)
一個方針,畢竟他只是個書生。就北伐而言,辛棄疾的《美芹十論》和《九議》效果會更好,也很有針對性,連細節都考慮到了。
所以當時的宰相湯思退駁回了朱熹的主張,北伐的事也就沒能成型。
現在我們把歷史往後推350年,到明武宗朱厚照時期,當時閩、贛、粵大亂,王陽明帶兵平定,不久後寧王朱宸濠想要造反,王陽明再領兵平叛,把朱宸濠打得哭哭啼啼。
王陽明也是個書生,他和朱熹一樣,都推崇“理學”,不過王陽明主張的卻是“致良知”,即“知行合一”。
世間大理,曲徑相通,畢竟都是以儒學為基礎,吸納百家。朱熹主張控制慾望,這也沒有問題,人是要學會控制自己的,以堅守道德底線。
可“控欲”只是一個基本素質,是每個有良心的人都具備的,所以王陽明認為,道德意識存在於人的本心,不需要外力干擾,人只需要在 “良知”的準則內,把所認知的事做好,兼行兼修,理法就自然了。
相形之下,王陽明的理論就比朱熹更加開闊,但這並不是說朱熹的學說是“偽學”,畢竟王陽明的理論也曾參考過陸九淵、朱熹等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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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說到知行合一,在朱熹身上還發生過一件轟動朝野、古今爭議的事,把這件事說清楚,我們就能知道朱熹到底是怎樣一個人了。
02
公元1182年,浙江一帶發生蝗災,宰相王淮舉薦朱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並讓他當天就上路,朱熹辭謝,因為負責納糧的人還沒有進行獎賞。
此前朱熹就在崇安、南康等地賑過災,經驗十分豐富。
等朝廷賞過以後,朱熹才赴浙,到任後頒佈了一系列措施,每天外出調查訪問百姓疾苦,走遍浙東全境,單人獨車,不帶隨從,尤其重視整肅風紀,效果明顯。
巡查到台州時,有人舉報臺州知州唐仲友貪贓枉法、偽造官會、嫖宿娼妓等8項罪名,朱熹派人查證後,連上三疏彈劾唐仲友。
然而這三封奏疏卻沒有送到宋孝宗案前,因為被宰相王淮扣下了,王淮的妹妹是唐仲友的弟媳,他和唐仲友還是同鄉,所以等唐仲友的自辯疏上達朝廷後,王淮才上奏。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南宋“學派”林立,相互之間多有爭鬥,唐仲友和陳亮為 “永康學派”的代表人物,朱熹的“考亭學派”與其對立,彼此都不認同。
所以朱熹得知奏疏被扣以後,又追奏三疏,並將參與此案的“營妓”嚴蕊抓捕入獄,移至紹興府司理院嚴審。在獄中,嚴蕊遭遇嚴刑拷打近兩個月,遍體鱗傷,多次昏死。
據南宋文學家洪邁在《夷堅志》中載,紹興司理院在審理過程中曾誘供,希望嚴蕊能承認與唐仲友的苟且關係。嚴蕊拒不招供,堅稱自己冤屈,因此被時人贊為“俠骨才女”,她筆下的那首《卜運算元》就和這個案子有關:
不是愛風塵,似被前緣誤。花落花開自有時,總賴東君主。
去也終須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
嚴蕊筆下還有一首膾炙人口的《如夢令》:
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與紅紅,別是東風情味。曾記,曾記。人在武陵微醉。
一個鼎鼎有名的才女蒙受不白之冤,而且還受到酷刑,所以這個案子的輿論讓朝廷倍感壓力,甚至岳飛的後人嶽霖也為嚴蕊抱不平,以浙東提刑一職重審嚴蕊。
有趣的是,當這個官司打到宋孝宗面前時,宋孝宗一句“秀才之爭”就把這件事輕描淡寫地化解了。
此前,宰相王淮曾薦唐仲友為江西提刑,這麼一鬧後,唐仲友被罷官,王淮就上書奏請孝宗,讓朱熹出任江西提刑。
朱熹自然不接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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