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配合調查(第1/2 頁)
“公檢法”念起來順嘴。
其實公安局在國內政治組織架構裡,比檢察院和法院低一級。
檢察院、法院和政府統稱“一府兩院”。
這三個的地位是平行的,互不隸屬。
而公安局是政府的組成部分,是行政機關。
俗話說檢察院裡兩把劍,查完公安查法院。
當警察的也許不怕內部督察,但是肯定怕檢察院的監督審查。
因為檢察院出馬,意味著違法犯罪!
檢察院在這個時候調查楊霄,所有人都把它跟刑偵大隊目前偵辦的夏朝陽案聯絡起來。
準備離開的肖欽中立刻來了精神,磨磨蹭蹭地收拾東西,滯留在公安局沒有離開。
這樣的場合不方便開啟攝影機,否則他一定把現場凝重的氛圍拍下來。
多好的新聞素材啊!
張雲華趕緊對程川說道:
“小程,讓楊大隊長放下手裡的事,馬上回局裡。”
程川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轉過身去撥通楊霄的電話,把局裡的事情向楊霄做了彙報。
楊霄二十分鐘後回到局裡。
他剛剛走進刑偵大隊,就被檢察院的同志請到一間單獨的辦公室。
裡面沒有其他人,只有縣檢察官副院長、反貪汙受賄局局長周科,他向楊霄宣佈了配合調查的決定:
“楊霄同志,我院接到舉報,你在偵辦一起案件中涉嫌向案件的關聯方索取賄賂。
現在暫停你的一切職務,請交出配槍,配合我們的調查。”
檢察院並沒有正式立案。
只是要求楊霄配合檢察院同志的調查。
暫停職務和交出配槍是基本的程度。
楊霄從腰間取出配槍,把槍交到周科的手裡。
夏朝陽家的關係網這麼大?
連檢察院都出動了。
不過檢察院可不是新聞媒體,在接到舉報後會經過核實,掌握了相關的證據才會採取行動。
可是楊霄很清白。
他想不明白,檢察院到底接到了什麼舉報,會對他展開調查。
索賄?
實在可笑!
楊霄什麼時候向涉案人員要過錢!
他面對檢察官的調查很坦然。
表現得也很配合。
檢察院同志對楊霄的辦公室進行了全面的搜查,沒有找到任何物品。
周科又提出要搜查楊霄的宿舍。
楊霄帶著三人走出公安局辦公室。
此時公安局裡的人都得到了楊霄被調查的訊息。
他們走出辦公室,看著楊霄回到宿舍。
楊霄的宿舍也被仔細檢查。
依然沒有發現任何現金和非法所得。
楊霄雙手插在褲兜裡,看著自己的宿舍被翻得亂七八糟,忍不住問道:
“同志,你們到底在找什麼?
能不能透露一下。
如果我知道,肯定配合你們,把東西交出來。”
兩個檢察官找遍宿舍的每一個角落,向周科搖頭,然後站在楊霄的身後,把他控制在中間。
楊霄看著兩個檢察官嚴肅的表情,咧嘴笑了。
這根本就是多此一舉嘛。
楊霄如果要反抗,早就動手了,這兩個人根本就不是楊霄的對手。
周科對楊霄說道:
“楊霄同志,請問你認識葉珍珍嗎?”
“認識!”楊霄點頭,回答道:
“宴歸來酒樓被打砸的案子是我偵辦的。
跟宴歸來的老闆葉珍珍有過接觸。
怎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