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如果沒有遇見你(第2/2 頁)
韓小月感覺棘手的就是,她不知道該怎樣給媽媽說,一不小心,就會讓她媽暴走。
韓小月道:“新婚那晚上,我希望我媽去省城醫院複檢,但她說自己沒病沒痛不願再檢查。”
“我情急之下就威脅我媽,說如果她不復檢,我就跟你離婚。”韓小月說:“哪知道,我媽說我這才剛結婚就離婚,怎能把婚姻當兒戲,氣急就打了我一巴掌。”
原來如此!
我得悉了丈母孃打韓小月的原因,原來還真的是因為我,如果韓小月當時不說跟我離婚,估計丈母孃也不會氣得打人。
“可是,你當時顯得那麼著急,非得要丈母孃再去複檢,就沒讓她產生懷疑嗎?”我問了一句。
韓小月說肯定引起了她媽的狐疑,丈母孃第二天去了體檢的醫院,好在韓小月早有準備,讓醫院那邊搪塞了過去,丈母孃也就沒再多心。
韓小月還表示,丈母孃得肺癌這事,她連韓欣蕊都沒說,就是擔心韓欣蕊犯病時說漏嘴。
“我也不想瞞著我媽,但你也知道,有些絕症患者一旦知曉自己得病,當即心裡就崩了,我就是害怕我媽撐不住。”
韓小月在電話裡一聲重嘆:“唉,所以我只能瞞著了,必須得儘快說服她來省城醫院,實在沒轍的情況下,我只能用藥物弄昏她,將我媽強行送到這邊來手術。”
我接話道:“要不這樣,這事等你回來後,我們倆再好好琢磨,如果能讓丈母孃主動配合治療,那是最好的選擇。”
韓小月說聲也好,又說今晚她留在省城明天再回來,問我還有沒有別的事?
我說沒事了,讓她別想太多早點休息,便掛了電話。
我並沒提及她與丈母孃對我妹妹的好,這些感動的話,在電話裡我實在是說不出口,我不是那種善於表達自己內心的人。
自從我爸媽去世以後,這麼多年以來,我為生計而奔波,早就沒有了真正的童年。
別家小孩在爸媽懷裡撒嬌的時候,我就必須肩扛養家的重任,每晚哄妹妹睡著以後,我得去街頭撿垃圾到午夜。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我讀初中除開撿垃圾,我的週末與節假日,都得去餐館做勤雜工,以換取我與妹妹的學雜費。
我在爸媽活著時活潑外向,但生活的窮困與艱辛,硬生生將我的脾性打磨,許多事學會了一個人扛,很少向人傾訴衷腸。
我這麼多年的生存軌跡,正是應了那句話,我改變不了環境,就讓環境改變我!
“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將會是在哪裡,日子過得怎麼樣……”
就在我站在走廊盡頭,為過往而心生感慨時,我的身後有人經過。
這人的手機裡傳來了悅耳的音樂聲,聽得我心潮翻湧,立即想到了剛跟我透過話的韓小月。
要是我沒遇見韓小月,我真不敢想象會發生什麼事,很有可能,我的妹妹因為沒錢及時救治,而死在了病床上。
倘若失去了妹妹,我還有何臉面苟活?
換句話說,是韓小月救了我妹妹,也相當於救了我!
想到這時,我極其自責,啪的一巴掌扇在了我的臉上,憎怪自己為啥不關心韓小月,我即使作為協議丈夫,也應該把那些饞她身子的人都驅趕掉。
就比如說攝影師李文哲!
我急忙給韓欣蕊打了過去,得儘快知道關於李文哲的事宜,我再也不想多耽擱,唯恐夜長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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