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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瞪我幹什麼?我覺得這辦法挺好。你想啊,我倆跟爸媽把關係『公佈』領個證,有了合法證件,以後我們兩頭跑誰還能說什麼?過幾年生意穩定了我們再把婚一離,我們這就是假結婚也不耽誤你找物件。」談江野說著看林蒹看著他不吭聲,又趕緊補充:「放心,你在我眼裡就是純哥們,我對你就沒想法。你要是實在不放心我們再簽個君子協議約法三章怎麼樣?」
怎麼樣?虧他敢問!
這話要是換一個人來說,林蒹保準把他打得滿地找牙。可偏偏就是談江野說的,為了不讓她繼續相親,甚至願意跟她領證。即使他沒有把她當成一個女人,即使他的目的不過是穩住創業合夥人。
但那時候的林蒹卻因為他的提議升起了妄念——不管他的目的是什麼,至少他沒想著要跟別人在一起,他心裡沒人。等領了證,兩人又朝夕相對,興許他什麼時候心裡就有她了呢?
抱著這樣的心思,林蒹同意了這個荒唐的提議。
只是她也沒有想到,往後的幾年談江野還真用實際行動證明瞭自己對她果真「心無雜念」。而最近這段時間,林蒹甚至隱約感覺到談江野有意無意地在避著她。她原先不明白原因,剛才看到的那一幕卻令她徹底醒悟了。
談江野不是心裡沒人,只是他心裡的人不是她而已。
林蒹隔著層玻璃看著窗外被雨水扭曲了的街景,腦海里浮現的卻又是談江野幫柳含瑛搬箱子那一幕。那麼大的箱子,完全是搬家的架勢,想來柳含瑛大約是要在這座城市常住了。也難怪談江野這段行為有些奇怪,大約是心上人要來,想著跟她避嫌了吧。
喜歡的人心裡有別人,她與其夾在中間膈應自己也膈應別人,倒不如爽快點,搶在談江野開口前提出離婚。
以她的驕傲,斷然不能忍受自己是「被拋棄」的那個。
第3章 離婚 談江野,我們抽空回老家把婚離了……
林蒹送完貨從工學院出來時,傍晚的大雨早已停了,馬路兩側的積水也都退了,水泥地上只餘零散的小灘積水,汪著路燈的光。回去的公交車八點半停運,現在跑著去車站估計還能趕上末班車。但她不想回家,更準確地說是不想回現在住的地方。諷刺的是,以他倆「假結婚」的狀態,那裡應該也算不上家。
來這座城市七年,林蒹第一次有了「無家可歸」的感覺。這種感覺是剛來這裡一無所有的時候都不曾有過的。那會他倆手頭緊張,連正規招待所都不捨得住,黑旅店、倉庫、批發市場,甚至火車站廣場都睡過,他倆被騙過也被偷過。可那時候她壓根不覺得苦,也沒有覺得自己是在「漂泊」。
為什麼呢?為什麼現在都算是站穩腳跟了反而冒出這種想法?因為知道談江野有心上人就覺得失了「依靠」嗎?林蒹被自己驀然躥出的念頭驚了一跳,腳步也不自覺地停了下來。她是什麼時候開始把談江野當成「依靠」的?在他倆領證之後或者更早之前?
不可否認,她來這裡確實是因為他,剛剛十八歲,就憑著一腔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意氣追隨喜歡的人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打拼。她從來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談江野拿著婚前協議要求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以後她要怎麼辦,是繼續以合夥人的身份留下,還是分得應有的份額後離開?
「姑娘吃飯啊?來來來,找個地方坐。」就在她發楞的時候,一張略顯油膩的塑封選單就塞到了她手裡,林蒹本來下意識要推脫,可撲面而來的香氣讓她邁不開步。熱情攬客的老闆娘趁機把她拉到了自己攤位前。
這是靠近工學院校門口的一家賣粉面宵夜的店。店面很小,放不了兩張桌子,老闆就用摺疊桌跟塑膠凳子在人行道上佔了片地,灶也支在門口,旁邊挨著的摺疊桌上擺滿了花花綠綠的塑膠筐,裡面都是可以挑選的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