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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完飯兩點。】金夏回。
金夏不想幹這件事兒,自然心氣兒不高,她想著:等到孫宏傑拍了照片,她寫篇稿子完事,她不想做那個探求別人隱私的毫無底線的「狗仔」。
和金夏在一起,孫宏傑挺開心的。
孫宏傑追金夏已經很久了。
吃過飯,孫宏傑開車,帶金夏去了片場,並不在文森傳媒本部。
一路上,孫宏傑都在跟金夏說話。
「金夏,聽說你家是滿族人,你爸爸還是貴族後裔,姓愛新覺羅的,是麼?」孫宏傑問金夏。
「都多少年前的老黃曆了,你不提,這事兒我都忘了。」金夏懶懶地坐在車上,回答孫宏傑的話。
「你們家還有祖上的宅子嗎?」
「沒有。我家的宅子都是我爸自己賺的。不過我祖奶奶給我留了些首飾,都挺好看的,但我不捨得戴。」金夏突然想起來首飾這茬兒,還得仔細想想自己的首飾都放哪了,甚至哪棟宅子她都忘記了,「我忘記放在哪棟房子裡了。」
孫宏傑笑了笑,「你這凡爾賽的,價值連城的寶貝,你竟然忘記放到哪了,還不知道是哪套房子,你這還讓不讓我們活?」
金夏笑了笑,「真沒有這個意思。」
到了片場以後,孫宏傑拿著相機拍起來現場的情況,金夏在後面等著,她想等個演員出來採訪一下,因為並沒有預約上專訪。
這時候,一個挺有名的一線演員盛然出現在了金夏的視線裡。
盛然演技不錯,屬於典型的「劇拋臉」,大家能夠記住她的角色,但她不弄緋聞,屬於想讓觀眾記住她演技的那種人,對自己的職業要求還是挺高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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