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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我獨家報披露並多次在全國百多家暢銷報紙報導後,此事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新聞媒體只是起到輿論監督的作用,雖然被稱作&ldo;黨和人民的喉舌&rdo;,但畢竟不是司法機關,對於一些明顯的錯案、冤案及一些司法部門的司法腐敗行為,新聞媒體只能是及時將有關真實情況,公正客觀地報匯出來。我當時還以為,對於這宗早就在全國引起巨大轟動的活人變&ldo;死人&rdo;的奇案,儘管3年前的《南方都市報》已報導過,儘管2000年的《廣州日報》也以整版的篇幅也全文轉發了我發表在中央級黨報《工人日報》的相關報導,當時又一次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但陽江有關部門一直不理不睬。現在,作為省委機關報的《南方日報》又披露了此事,我想,對於這樣一宗案情非常明顯的案件,當地有關部門再也不會對此沉默下去了吧。我一直靜觀該報對此的後續報導,尤其是社會各界對此的討論。可是,一直等到了好多天,別說有關此事的後續報導,就是當時編輯部在此稿的後面特意向全社會徵集討論意見的文字也沒見到隻言片語。我感到奇怪。經過多方打聽,原來,此稿剛一出籠後,編輯部即受到了來自各方的壓力,以致他們最後也無可奈何地默默地取消了這次討論,給讀者留下了一個懸念。
稍後,2001年2月4日,當地的《陽江日報》也以整版的特大篇幅,以《人為真理而活》為題,報導了發生在本地的特大奇聞。2001年10月,廣東省電視臺&ldo;社會縱橫&rdo;節目也報導了此案。有關律師對此案的評論是:1陽江市中級法院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適用法律不當。2公安部門和公證部門都不是行政行為,首先曾傳耀和妻子的戶口並不屬於東城區派出所管轄,他們是明顯的侵權行為。3該案子不能單用經濟慰問去包涵,政府部門慰問平民百姓困難戶是順理的,但用經濟包涵這種案件是對社會風氣不利的。然而有關部門仍然保持沉默。
此案經我獨家在《南方都市報》、《工人日報》、《深圳法制報》等百多家新聞媒體曝光後,不但引起了陽江市人大對此案的關注,更引起了省政府及省人大等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但是時間至今已過去了四年,此宗在社會各界激起了強烈反響的案件還是沒有一個結果。但在這些年間,我與曾傳耀老人一直保持著通訊和電話聯絡,他更是把我當成了親人,時常寫信給我。從1999年至今,老人已經先後給我寫了50多封信,現將其中的幾封與本案有關的摘錄如下,讀者也可從中看到有關此案的一些情況:
第八章 一對七旬老夫婦的離奇遭遇第63節 &ldo;死人還魂&rdo;討公道(3)
石野記者:
您好!久未見面了,常在掛念中。我寄給你的材料不知收到沒有?本月13日,我又一次到陽江市委,找市委書記林華景同志,他親自接見我。談話約15分鐘,我將我的不幸遭遇簡明扼要地向他反映了,在場的一位黃科長把近日《南方日報》的報導給他看,他說都看過了,知道了。林書記說,他要找法院及有關部門去了解情況,然後做出處理!
本月20日,我又去了陽江市人大,市委督察室的蘇玉均主任曾打電話告訴:林書記已經對我的事做出了批示,要求江城區公安分局徹底查清所有情況,向他報告,再作出處理。我把這些話都如實的通報給你。關於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問題,我正在找當地的律師,寫好後我再寄給你看,請您幫我參考。餘事後敘,祝您萬事如意,身體健康!
曾傳耀上
2000年11月24日
又及:近日,市政府的黃科長在市黨校聽法制課時,前中院老院長指出,陽江市中院這樣處理案子是錯誤的。石野記者:
您好!
今天接到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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