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警方從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第1/3 頁)
陸塵的這兩個‘疑點’,引起了軒然大波。
既然是有人使用過這些工具,那麼只需要檢測工具面的指紋即可找出使用者是誰。
但令所有都大跌眼鏡的是,這些工具,沒有任何的指紋!!
包括蔣怡的指紋,都沒找到!
不過,雖然在工具找不到任何的指紋,但這就更能證明陸塵推測的正確性。
為什麼面什麼痕跡都沒有?
因為有人動過手腳,擦拭過指紋痕跡。
案發現場的外面到處都留有張晨的指紋和痕跡
一個連作案工具都不懂得銷燬的人,去擦拭這種細節地方的指紋痕跡?
怎麼可能!
所以刑警隊就有了一個大膽的假設,有沒有一種可能。
案件中,存在著一個非常懂刑偵的犯人,有預謀的進入了犯罪現場進行了犯罪,作案後,抹除掉了自己留下的痕跡!
當然了,這種假設是‘支線性假設’,刑警隊的主線仍舊張晨的激情殺人。
……
限定時間破案,案件倒計時三十二小時。
犯罪嫌疑人張晨被警方成功逮捕。
早八點,盧天培走進刑偵大隊的審訊室,對張晨進行審訊。
被銬在審訊室椅子的是一名短寸男子,此時的他顯得惶恐不安,身體在微微顫抖,一雙無處安放的眼神里布滿了血絲。
張晨,男,28歲,無業遊民...犯罪嫌疑人
抓捕他的過程並不算曲折,是在他家中地下室的一間小黑屋中發現的他。
發現他的時候,對方就顯得非常害怕,全程也沒有什麼反抗,就一路被警察帶到了審訊室。
“說說吧,為什麼要殺害蔣怡。”
盧天培從容的將一份案卷放在了他的面前,表情嚴肅
就好似警方已經知道了所有事情一般,以審視的角度問道。
張晨緊張得吞嚥了一口口水,而後回答道:“警...警官,我沒殺人,我...真的沒殺人,我是冤枉的啊!”
“冤枉?”
“警方從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張晨,十月十三號的早,你在什麼地方?”
“我...”
張晨不敢正視盧天培的眼睛。
盧天培冷哼一聲,厲聲道:“你是在蔣怡的出租屋內!”
“在前往風華小區四幢一單元611房間前,你曾多次在聊天軟體威脅甚至是恐嚇對方,向她索取金錢。”
“但是她在聊天軟體拒絕了你,惱羞成怒的你親身前往,在房間的客廳內與她發生爭吵。”
“隨後用她頭綁紮的頭巾將其勒死在了客廳內。”
盧天培的一番話讓張晨渾身打哆嗦,最後無力的往後一癱,面露哭色。
交代了案發時的所有的內容。
審訊同樣也是一門藝術活,從進門到現在盧天培都在觀察著張晨的的表情變化和神態細節。
人的肢體表現,臉部表情,受心理的變化而變化。
從張晨一系列的反應來看,他是真的在害怕和惶恐,同時在得到警方肯定的殺人回答後,對方那種因長期緊張轉變為如釋負重神情是絕對演不出來的。
“對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殺人的。”
“十三號凌晨,我在手機的賭博軟體賭錢,玩了一個通宵輸光了所有錢,當時的我已經頭了,就找了蔣怡要錢。”
“我手有她的把柄,我已經多次找過她要錢了,她也都乖乖的給我,但是這一次,她拒絕了我,並且罵了一堆難聽的話。”
“氣不過的我門去找了她,過程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