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5 頁)
。而且更讓人心寒的是,羅至然不顧夫妻情份,公然在法庭上顛倒是非,謊話連篇。法官閣下及陪審團的諸位,在此我代表我的當事人,根據婚姻法中保護受害一方的相關條例,要求當庭更改訴訟要求:除獲得孩子的撫養權之外,另將起訴書上要求的百分之七十家產,改為百分之百!”
張律師的確老到精幹而且經驗充足,一旦抓住對方的把柄,便毫不留情地迎頭痛擊。
這話頓時踩中了愛財如命的羅至然痛腳,讓他差點沒跳起來:“你們休想!”
丁律師也跟著點頭如搗蒜,剛要再度強調這只是誤會,卻馬上被張律師犀利的言辭擊得手忙腳亂。無論經驗還是氣勢,丁律師比起她來都是拍馬不及。最終被質問得啞口無言,只能求助地看著錢法官,巴望他力挽狂瀾。
但還沒等法官開口,便聽張律師又說道:“羅先生的行為給我的當事人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創傷,她有申請精神撫慰金的權利。按照相關法律,婚姻中的過錯方理當向受害方予以經濟賠償。而且,我的當事人患有慢性疾病,無法長期穩定工作,她的女兒又還在讀大學,同樣沒有勞動能力。按照以前的案例,在這種情況下,我的當事人除了獲得全部家庭財產之外,還可以再要求一筆賠償。”
她說得有理有據,錢法官還在想著該如何駁回請求,辯方席上,再度聽到全部家產這幾個字的羅至然,已經大聲咆哮起來:“想動老子的錢?門都沒有!”
聽他突然爆粗口,張律師唇角微勾,語氣卻依舊嚴肅正直:“羅先生請慎言,不要擾亂法庭秩序,判決結果是由法官決定,而不是由你來左右。我說得對麼,法官閣下?”
眾目睽睽,法官被迫說道:“羅至然,如果你再有擾亂法庭秩序的舉動,你將被請出法庭。”
見羅至然滿面不甘卻不得不像只鬥敗的公雞一樣乖乖坐回去,林家母女與張律師,不約而同都露出了笑意。楊老太與羅至然卻是大為著急,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
庭審進行到這裡,羅至然一方已經再拿不出任何證據,而林曉梅一方,則是把該強調的事都強調完畢,接下來就該交由法官和陪審團裁決了。
錢法官記著羅至然給的好處,本來還想再拖延一下,以雙方意見不一致為由宣佈改日審理,好讓羅至然有翻身的機會。但陪審團卻認為,夫妻雙方感情既已徹底破裂,加上羅至然出軌與汙衊髮妻的證據擺在那裡,根本沒必要浪費時間,直接判決就是。
錢法官本來就是過來打醬油的,時間一到還得回學校,所以分到他手上的案子只是最簡單的離婚案。他本說趁機從羅至然那兒賺一筆,但見陪審團意見一致,頓時把這些小心思都掐滅了,根本不敢反對,最終違心地宣佈了判決結果。
“華夏國c城法院原訟法民事案件判決書……原訴人林曉梅,被訴人羅至然……因男方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家庭失合決定離婚……經由雙方律師舉證辯護,本院判定責任方在羅至然。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本院判決如下:所有家庭財產判歸女方所有,包括住房一套,以及存款一百零五萬元。羅至然再另外支付五萬元,做為對女方的精神撫慰。女兒林紫蘇判由女方撫養,羅至然每月付撫養費。本判決即時生效,將由法院監督執行!”
話音一落,林紫蘇便起身用力鼓掌。林曉梅激動地握住張律師的手,久久說不出話來。她們的情緒感染了其他人,陪審團也情不自禁露出微笑。
而萬萬沒想到竟會輸了官司的羅至然,卻是面孔扭曲,聲嘶力竭地吼道:“我不服!我要上訴!錢法官,我要上訴!”
這時,緊閉的大門突然被推開,幾名神情嚴肅,穿著制服的高大男子快步走到錢法官面前,晃了一下證件:“你是臨時擔任法官的錢智教授吧?我們是檢察院的人。你因涉嫌鉅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