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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風愣住,這還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說他不應該低頭,其餘的人都不喜歡他抬頭,要他謙卑的低頭,頭最好低到土裡面。
“把那些草給除了。”小歌指了指院中一些有毛絮的野草。“除乾淨,一點都不能留,不然引得我哮喘發作,我就敲斷你的骨頭。”
“哮喘?”御風微怔。
小歌淡淡道:“胎裡帶出來的老毛病,不能接觸那些能刺激我鼻子的東西。”她很幸運,別人赤條條的從胎裡出來,什麼都不帶,她雖同樣赤條條,卻帶了一堆的先天疾病,哮喘只是其中之一,不會要人命的那種。這麼多年,對於自己的身體,小歌已經能夠做到八風不動的淡定了,反正不淡定也改變不了自己的身體狀況,甚至可能影響到其它情緒不能受刺激的毛病,最後倒黴的還是她自己,因此從記事起她就學會了接受現實。
所以她不是在嫌棄自己住的地方?這個認知讓御風心裡好受了些,趕緊去將院中所有可能刺激小歌哮喘發作的東西給丟了出去。
御風的院子在公子潯府邸最偏僻的角落裡,只有一間草屋,屋內是真正的家徒四壁,除了一張床和一張案几什麼都沒有,小歌跳上床看了看被褥,裡面什麼都沒填,非常薄且舊。小歌微微蹙眉,但很快就忍住了,從布袋裡取出一些吃食給御風讓御風吃,並且將布袋交給了御風。“吃完後隔一段時間再吃,少進多餐對你的腸胃有好處。”說完小歌去抱了一些乾草在地上鋪了起來,再抱著被褥鋪在乾草上。
“你要睡地上?”御風蹙眉,北方的仲春並不暖和,就小歌的樣子,若睡地上,非生病不可。
小歌霸道的道:“是你要睡地上,床歸我了。對了,外面不是有水嗎,你去把自己洗乾淨,我這裡有些藥,幫你上些。”雖然御風沒有說,但她看得出來,御風的身上有很多的傷,若是不處理的話,肯定會落下頑疾,孩子的身體最為脆弱,需要精心照管。
御風愣了下,隨即去沐浴了,但水是冷水,而御風也不知多久沒洗了,怎麼洗都洗不乾淨,反而碰到了傷口,卻沒有露出齜牙咧嘴之色,他早已習慣身上的傷痛。小歌等了好一會,見此,乾脆紮起袖子。“算了,我幫你。”
小歌將手放進水裡,雙手隱隱發出紅色的光暈,一桶冷水很快就變成了熱水,小歌將自己的帕子在熱水中打溼幫御風擦洗起來,一邊擦洗一邊道:“我活了這麼久,一直都是別人伺候我,這還是我頭回伺候人,算你有福氣。”
御風沒有說話,小歌已經儘量小心了,但如小歌所言,她是第一次照顧人,所以不可避免的碰到了傷口,很疼,但心裡很暖和。帕子擦洗到兩腿間的時候,御風不可避免的流露出了羞澀,偷偷看了眼小歌,卻發現小歌毫無羞澀之意,似乎並未發現他與她的不同,亦或者,在她的眼裡,人是無性別的,御風估計小歌是後者。
洗完了身子,小歌詫異的發現御風的皮相非常不錯,長大後或許能與老頭一比,只是老頭很具有欺騙性,不管心黑成了什麼樣,外表都是宛若謫仙般冷淡疏離的,而御風,眉眼生得極為凌厲,一看便知日後定是個霸道的。“皮相不錯。”小歌支著下頜讚道。
御風露出了羞澀靦腆之色,不管小歌的男女觀念有多麼的稀薄,他都清楚的知道,對方是女孩,而他是男孩。
看著御風靦腆的樣子,小歌笑了笑,捏了捏御風沒有一兩肉的臉,跟藥王谷那些瘋子比起來,御風實在是太可愛了,藥王谷那些瘋子壓根不知害羞為何物,英俊的少年或美麗的少女在他們面前脫光了衣服,他們想到的絕不會是風月旖旎之事,而是目不轉睛的打量對方的裸體,判斷如何下刀能最精準的觀察到經脈與骨骼內臟。
鬧夠了後小歌又幫御風洗了個頭,結果發現御風的頭曾經應該受過傷,摸起來有些不同。“你的頭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