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第3/4 頁)
前提是國家組織之外行動空間的產生以及社會力量的增長。改革開放是決定性的推動因素;改革導致了國家—社會的分離。自1979年以來;農村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實施以及與此密切相關的國家組織從農村中退出;是社會力量增長的第一步。在“*”期間;國家控制能力的失敗導致了20世紀70年代的經濟危機;表現為農產品和日常必需品供給狀況的惡化。首先在貧困地區;然後在全國;廣大農民自發地實行以家庭為單位的土地經營。當國家領導人認識到家庭經營刺激了產量的提高並進而較快地改善了城市供應狀況時;它在全國範圍內就作為“農業改革”的綱領建立起來。就中國改革開放的歷程看;如下幾個方面的變化對中國公民社會的興起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一是社會分化。集體工作組織的解散表明;家庭經營不需要這麼多勞動力。在農業領域;大量的勞動力處於閒置狀態;不能進入國有企業就業;個體戶即作為獨立的商人或手工業者成為唯一的出路。估計有~2億農村剩餘勞動力找不到工作;他們進入個體領域和城市。農村手工業者、小商人和流動攤販填補了服務業的空白;成為城市便宜的勞動力;同時成為形成和快速發展的私人經濟領域的主體部分。該領域在20世紀80年代終於得到中國高層政治領導的承認;併成為市場經濟結構的基礎。目前;90%以上的企業和大約50%的就業者主要在這個經濟領域;他們為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作出了重要的貢獻。這種發展導致了企業家群體的產生;他們不僅具有經濟自主性;而且在政治上不斷要求進步。2002年底召開的黨的十六大終於允許私人企業家入黨。在這一過程中;農民和個體戶發生了分化;快速的經濟發展和與世界市場的緊密聯絡也促進了職業階層的形成;由此產生了城市中產階層群體。技術人員和學者在經濟、社會和政治中的地位顯著上升。
二是社會和地區差距增加。社會分化造成了改革中新的受損群體;也導致社會福利下降、地區差距增大和影子市場的復甦;測度收入不平等的吉尼係數已超過國際警戒線;達到5;城市和農村的貧困人口增加。同時;1999年3月全國人大透過的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宣告對重視權利保護和權利意識的形成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國家—社會的複雜關係不是藉助於單純的政治路線;而是要求連續性和權利保障。由此;政治領導人致力於權利保護和社會關係的法律化。政府不再掩蓋以往法律改革很少加強公民權利、而更多地擴大國家權力的事實。但是;在公開討論基礎上進行的法律改革形成了新的權利意識;導致更多權利衝突的解決。儘管自建獨立的工會是非法的;但它促進了律師協會、公民利益集團和消費者利益保護組織的建立。
三是中國共產黨從階級代表的黨轉向全民代表的黨。政府越來越不能控制經濟和社會過程的分化;這個過程不斷增加的複雜性導致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同時;國家對經濟的干預開始下降。黨和國家越來越多地重視政治經濟的框架條件和宏觀環境的調控;其發展趨向是最小國家而不是控制一切的最大國家。新的社會團體和利益的形成要求相應的組織和協會;因為國家只能作為利益平衡的組織;黨代表不同社會力量的利益;而不是隻代表某一階級的利益。“*”說明黨從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的黨轉變為全民的黨;但具體的利益代表由職業的、專業的和社會的協會或團體承擔。這些組織的獨立性是不確定的;黨仍然是唯一領導;只是國家與社會之間協商談判過程的範圍大大擴充套件。 電子書 分享網站
中國公民社會:現在與未來(6)
改革導致了社會分化和社會、地區差距的增加;也促使傳統的國家與社會的關係發生深刻變化。此外;中國的改革開放還催生出許多新的利益集團與組織;它們的存在同樣是中國公民社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