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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太熟悉這個人還真會被這種溫柔的聲線給拐騙到。
能說啥,只能說他爸媽把他給生的太成功了,無論是容貌,聲音,眼神都無懈可擊的儒雅柔和。
他見我半天沒說話,主動問道,“今天是出了什麼大事讓任副會長你大半夜跑上來喝酒?”
我聳聳肩,“我生日。”
天台上的風很大,他伸手拂開額前的碎髮,在鏡片後眯起眼,“不只如此吧。”
我豁達地攤攤手,“應該有學過魯迅《為了忘卻的紀念》吧。”
“為了忘卻的紀念……是為了忘卻還是為了紀念呢?”
我燦然一笑,提著滿袋的空啤酒罐走下天台,“年輕人,不要總打探長輩的秘密,知道太多秘密也不是什麼樂事。”
“年輕人……?”他神色古怪地看我。“你醉了?”
“ 就當我醉了吧。”我背對著他抬起右手灑然揮別,“晚安。”
……
一開始只是偶爾在一起坐坐喝喝酒,後來我知道我錯了。
我想我低估了程咬金的腹黑程度……
這孩子根本就是一打蛇順棍上的主!
五一時,程咬金主動要擔負起接送我的重任。我沒什麼意見,有便車搭我何樂而不為?
一號二號三號都陪了太后,據太后說她上個月剛買了座新樓盤,我依然沒意見,“反正錢都在您那,您給家裡留足口糧後就愛買啥買啥吧。”
四號在家裡睡了一天,五號就和程咬金一道去隨便壓壓馬路。
這廝今天穿著一件米色的休閒便西外搭白色休閒褲,斯文儒雅得更具欺騙效果。
我沒啥特別打扮,只一身粉色紗裙再將一頭及腰長髮一披就出了門。
花了大半個早上逛超市購買民生用品,像我們這般外型搶眼的男女一路上基本沒有,那回頭率猛的都快讓我以為自己走的是星光大道。
當我們從超市出來,遠遠的終於看見對街也出現一對俊男美女,十分有良心的分擔起我們的收視率……
我有一秒的怔忪……
在人的一生中,有一個人,不管經過多少時間摧折總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認出。
3年不見,他側臉對著我,正微笑著低頭和身邊的女孩說什麼,手中提著一個白色的女式提包……
我揚起笑轉頭對程咬金說,“開車啦,司機!還愣著幹什麼?”
再回過頭時,對街的他微笑抬頭的剎那突然跟我目光交匯,我和他隔著一條街遙遙相望。
下一秒,他面色大變的推開身前的女伴不管不顧的直接從還是紅燈的馬路向我追來!
一時間刺耳的剎車聲和震耳的喇叭聲轟鳴——
“任金笙?”程咬金開始催促。
“哦,來了。”我收回視線低頭坐進車廂,在車子發動前,身後的剎車聲頻率突然大增。
程咬金猛然一踩油門迅速駛離了這個街道。
“想來點音樂嗎?”程咬金輕撫著眼鏡。
“恩。”
音樂聲幽幽地響起: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十年》。”
他微微一曬,“我還以為你從不聽流行音樂。”
我沒有答話,單手支著車窗微側著臉聽歌手淡淡悵然而傷感地唱著《十年》……
“為什麼不追回去?”他問道,“你不愛他?”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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