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頁(第1/2 頁)
&ldo;東京審判&rdo;的正式名稱是&ldo;遠東國際軍事審判&rdo;。1946年1月19日,經盟國授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設立,同時公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指出法庭有權審判犯有反和平罪、普通戰爭罪和反人道罪的日本甲級戰犯。經過同盟國的多邊磋商,一致同意組成由美國、中國、英國、蘇聯、法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等11個國家參加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和檢察官由這11國各派一位,庭長是澳大利亞人衛勃爵士,檢察長為美國律師季南。審判物件是28名罪大惡極的日本甲級戰犯,他們是: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坂垣徵四郎、廣田弘毅、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荒木貞夫、平沼騏一郎、重光葵、木戶幸一、大島浩、東鄉茂德、橋本欣五郎、島田繁太郎、賀屋興宣、南次郎、梅津美治郎、畑俊六、小磯國昭、星野直樹、鈴木貞一、佐滕賢了、岡敬純、白鳥敏夫、松岡洋右、永野修身、大川周明。
在世界歷史上,組成國際法庭審判戰犯,這是規模最大、審判時間最長的一次。審判從1946年5月3日開始,至1948年11月12日結束,歷時兩年半。在審判期間,共開庭818次,先後有11名法官、88名檢察官和90餘名辯護律師出席審判,審判記錄竟達48 412頁;又有419人出庭作證,779人書面作證,受理證據4 336件,判決書長達1 212頁。加上翻譯人員、採訪法庭訊息的記者和衛兵,法庭全部人員已超過1 000人。
1.40年代,亞細亞(6)
透過慎重選擇,中國政府指派學識淵博、人品高尚、時任立法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的法學家梅汝璈參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代表受害的4億多中國人民赴任東京,&ldo;在侵略者的國度對侵略者實行正義的審判&rdo;。
東京審判的判決書宣佈,確認日本有對中國進行侵略戰爭及對蘇聯、美國、英國與其他盟國進行類似戰爭之罪。認為&ldo;九一八&rdo;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導火線,日本是中日戰爭中的侵略者。判決書以最大的篇幅敘述了日本侵華戰爭的歷史,在國際法的高度上確定了日本侵華的種種罪行。
但令人遺憾的是,審判中,美國政府極力操縱法庭,並根據自己全球戰略的需要,在審判前後操縱了執行和檢察大權,不僅將裕仁天皇排除在被起訴戰犯的名單之外,而且基於冷戰需要,還對日本軍國主義分子實行了大赦。以甲級戰犯嫌疑犯逮捕的108人中,1948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只判處了東條英機等7人絞刑,16人無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其餘戰犯分別於1949年底和1950年初便全部釋放了。被整肅的21萬法西斯軍國主義軍政人員中,到1951年,除5700人之外,也全部被解除。這樣,為戰後多屆日本政府拒絕正視那段侵略歷史留下後患。
◆ 美國對亞洲重新洗牌
其實,美國早在1944年就確定了單獨佔領日本的方針。美國總統杜魯門說:&ldo;對日本的佔領不能重蹈德國的覆轍。我不打算分割管制或劃分佔領區。不容許蘇聯控制日本的任何部分。&rdo;因而杜魯門於1945年8月13日任命麥克阿瑟為駐日盟軍最高總司令,負責對日軍事佔領和日本的重建工作,並且斷然拒絕了蘇聯提出的由美、蘇分任佔領區總司令的要求。
8月14日,美國總統杜魯門發布了《一般命令第一號》,劃分日軍向盟國投降的各受降區域。其中日本本土及鄰近各島嶼、北緯38度以南的朝鮮、琉球群島和菲律賓群島的日本軍隊向美國太平洋陸軍司令官投降。這樣,美國在戰爭一結束就為自己完全控制日本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美國對日本的單獨佔領,遭到了蘇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