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頁(第1/3 頁)
晉國的外部形勢也日益陷於被動。據《左傳&iddot;襄公二十四年》載,範宣子為政,徵諸侯之幣重,鄭子產致書範宣子說:
子為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即子產)也惑之。僑聞君子長國家者,非無賄之患,而無令名之難。夫諸侯之賄聚於公室(指晉),則諸侯貳。若吾子賴之,則晉國貳。晉國貳,則子之家壞,何沒沒(昧昧)也!將焉用賄?(《左傳&iddot;襄公二十四年》。)
範宣子只得減輕諸侯之幣。範宣子死後,趙文子(趙武)為政,&ldo;令薄諸侯之幣,而重其禮&rdo;(《左傳&iddot;襄公二十五年》),說明晉對從國勒索是很苛重的,以致鄭子產致書抨擊。晉為了改善與各國關係,也一再減輕各國進貢數量,申之以禮,藉以緩和與盟國的緊張關係。
晉雖一直希望與秦修好,而秦則始終親楚而敵晉。在楚、晉相爭中,楚幾次得到秦軍援助,使晉受到極大的壓力。公元前559年,晉會同中原各國軍隊大舉攻秦,至涇(涇水,或涇水渡口),都不肯渡水。後雖渡過涇水,但晉下軍帥欒[厭/4/5〗黑/-4/5〗]竟抗命,率其部東歸。中軍帥荀偃無奈,只好命令全軍撤退。此役勞而無功,晉人稱之為&ldo;遷延之役&rdo;(《左傳&iddot;襄公十四年》。)秦親楚與晉為敵,對晉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晉對齊雖採取謹慎與拉攏政策,但齊國一直把矛頭對準晉之與國魯,從而引發與晉的直接對抗。從公元前558年(晉悼公十六年)起,齊連年攻魯之北鄙,並使邾攻魯之南鄙,還公然不與晉之會盟(公元前557年溴梁之會)。公元前555年(晉平公三年),晉聯合魯、宋等盟國大規模地攻打齊國,圍齊都臨淄,東侵及濰水,南略及沂水(《左傳&iddot;襄公十八年》。)。齊被迫與晉講和。公元前550年(晉平公八年,齊莊公四年),齊先助晉欒盈返晉,繼而出兵伐晉,深入晉國腹地,及聞欒氏敗,才收兵而歸。次年,晉會各國將伐齊,齊乞師於楚,楚康王即&ldo;伐鄭以救齊&rdo;(《左傳&iddot;襄公二十四年》。)公元前548(楚康王十二年,晉平公十年),齊莊公被崔杼殺,齊景公新立,晉等又乘機伐齊,齊又被迫賂晉請和。晉、齊雖和,但齊的威脅依然存在。
晉平公即位後,面臨國內矛盾重重、國外楚、秦、齊威脅,屬國又恐生二心,故公元前548年,不得不改變政策,對屬國以禮相待,減輕求索,並進而考慮與楚再度弭兵。
前已指出,楚自鄢陵之戰失敗後,已漸走下坡路,與晉爭奪與國時,往往處於劣勢。在此同時,楚國國內的社會矛盾和鬥爭也日益尖銳複雜。楚在鄢陵之戰中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ldo;二卿相惡&rdo;(指令尹子重與司馬子反)(《左傳&iddot;成公十六年》),內部傾軋,指揮不力。其後,右司馬公子申,居功自傲,&ldo;多受小國之賂,以逼子重、子辛&rdo;(《左傳&iddot;襄公二年》),對外受賄賂,在內又爭權,結果被殺。令尹子重卒後,繼任令尹的子辛,又對小國求索無厭,任令尹不過二年又被殺。此兩人被殺,《春秋》均予以醒目記載,反映了楚國統治集團的驕奢淫逸,已達到了何其嚴重的程度。楚共王卒,楚康王初立,為了整肅政紀,曾對統治集團成員作了調整,&ldo;以靖國人&rdo;(《左傳&iddot;襄公十五年》。)但在新任九位大員中,五人為公子,餘四人為世族,實際上是在公族大姓之間進行調節平衡,實現權力再分配。其間,公子午(子庚)任令尹,政績平平,公元前555年(楚康王五年),子庚死,楚康王要任命子馮為令尹,子馮先徵求申叔豫意見,申叔豫說:&ldo;國多寵而王弱,國不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