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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叔叔!”夾在倆人中間當電燈泡,一直很安靜的天佑忽然出聲。
楊秋瑾跟陳勝青都愣了一下,一同轉頭看向上樓來的紀明辰,臉色都有些許慌張古怪。
四目相對, 心思各異。
石芳芳望著陳勝青握住楊秋瑾的手,兩人看起來是那麼的親密無間,完全不像人們所說的陳勝青不喜歡楊秋瑾, 要跟楊秋瑾離婚的模樣。
而且楊秋瑾手腕上新買的手錶, 是那麼的刺眼。
石芳芳心裡翻江倒海,當年她看不上陳勝青, 覺得他這個人表面溫和好相處, 實際對她一直很冷淡, 完全沒有身為娃娃親,做她未婚夫的自覺。
她一直看不透這個人,覺得這個人心思莫測, 不適合做丈夫。
她從小到大所受的屈辱, 讓她不願意嫁個平凡的人, 每天面朝黃土背朝天的過日子, 她想嫁個有權有勢的人, 想過上頓頓吃肉吃白米飯,讓自己的寡婦不再被人輕視的好日子, 所以想方設法同時設計了陳勝青、楊秋瑾、紀明辰三人, 如願嫁給了紀明辰。
婚後她的確比在孃家的日子好很多, 外人都道她嫁到公社書記家裡是好福氣,可誰知道她內裡過得是怎樣的日子呢?
當年她聯合寡婦楊成華給楊秋瑾下藥,又模仿楊秋瑾的字跡, 約紀明辰在縣裡招待所見面,哄著他喝下同樣下了藥的水,和他發生了關係。
事後紀明辰無比震怒, 但架不住她的梨花落雨,楚楚動人的哭訴。加上楊秋瑾跟陳勝青木已成舟, 而她拼著臉面不要,在公社捅破了她跟紀明辰發生關係的事情,紀書記是個公正嚴明的人,再怎麼不喜歡她,為了紀家的臉面,還是逼著紀明辰娶了她。
這麼多年來,她一直扮演著一個溫柔賢惠,知禮懂禮的好妻子,好兒媳的形象,無論婆婆怎麼刁難她,外人怎麼說道她,她只做好自己的份內之事。
紀明辰也從最開始對她冷若冰霜,慢慢對她和顏悅色。可兩人之間一直有隔閡,紀明辰對當年她設計他和楊秋瑾的事情耿耿於懷,這麼多年來對她始終不像正常夫妻那樣的親密。
她怨過、恨過,背地裡哭過無數回,唯獨不後悔沒嫁給陳勝青。
如今看到曾經差點屬於自己的男人,對另一個女人出手闊綽,舉止親密,那樣嶄新的手錶,紀明辰從未想過要給她買,她心中升起前所未有的妒忌和後悔。
紀明辰對她心存芥蒂,每月所賺的津貼大部分都郵寄給他母親,她想用錢,還得卑躬屈膝,忍受諸多刁難侮辱,像個叫花子一樣從婆婆手裡討得一些錢來用。
那樣的日子她過了整整三年,她哭過鬧過吵過,都改變不了紀明辰的做法,後來她實在受不了,這才求公公幫忙,在公社給她安排了婦女主任的活計,每個月掙上二十來塊的工資。
除去他們母子三人的日常開銷,剩下為數不多的錢她都攢著,以備不時之需,像手錶這種金貴玩意兒,她壓根捨不得買。
想她當初設計嫁給紀明辰,紀家人心裡都不舒服,壓根就沒想過要給她買什麼三轉一響,所有的聘禮用得是最低的規格,禮錢還被她寡婦盡數收颳了去。
她嫁到紀家七年,面上風光,實則就是個窮光蛋!
如果當初她沒有設計楊秋瑾,現在站在陳勝青身邊的就是她,戴手錶的也該是她。
石芳芳望著那個身體挺拔,五官英俊的男人,不知怎麼地,眼眶漸漸紅起來。
她在看陳勝青,紀明辰也在看楊秋瑾。
楊秋瑾穿著一身帶著補丁的湛藍色斜襟春長衣褲,頭髮還梳著做姑娘時最喜歡梳的麻花辮兒,顯得身段玲瓏,像一株亭亭玉立的野百合,不用言語,就能吸引人的注意。
作為醫藥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