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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和臺灣可以作為經濟體加入。
我們提出瞭解決這個問題的基本原則,即: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主權國家的身份加入,臺灣和香港作為地區經濟加入。
為了在漢城會議前解決中國加入的問題,韓國表現出了很高的熱情。當時韓國雖與臺灣保持著&ldo;外交關係&rdo;,但是它已經考慮到,在東亞今後的經濟發展和政治架構變化的前景下,與中國建交有利於韓國。因此,利用東道主的便利條件,積極推動解決中國入會問題,並以此帶動與中國的交往,就成為韓國政府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標。
當時,韓國外交官員是不能來中國訪問的,但我們破例,讓韓國外交部次官補(即助理部長)李時榮,以當年亞太經合組織高官會議主席的身份,多次來京與我們商談解決方案,並透過他,將情況通報給其他成員徵詢意見。李時榮還多次往返臺灣和香港,與他們周旋和磋商。
談判的過程十分艱巨。之所以如此,倒不是韓國方面和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在區別主權國家和地區經濟的原則上有什麼不同意見,而主要是臺灣方面從中作梗。
臺灣方面堅持在亞太經合組織中享有&ldo;平等地位&rdo;。在稱謂上,堅持不同意使用我們最初提出的&ldo;中國臺灣(taiwan,cha)&rdo;的名稱;不願接受其&ldo;外長&rdo;不得與會的安排,而且,還不願就這些問題與我們直接商談。這就使談判遇到了障礙,問題一時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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