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1/4 頁)
稻場上給人分。我想起校長吃西紅柿的事,就對分菜的叔公說,我要西紅柿,別的菜不夠分就不要了。結果我就捧著十來個雞蛋大的西紅柿回了家。晚上我就給老媽拿著棒槌追得滿村子亂跑。她說,敗家子,好好的青菜不要,瓜不要,要幾個青頭寡面的爛蕃茄,蕃茄能當飯吃嗎? 我當然知道蕃茄不能當飯吃,但蕃茄能解饞。我拿兩隻蕃茄解了饞,叔公就不給老媽換其他菜了,氣得老媽哭了半天。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面朝大海》第三章二
老媽對洪玫一向沒有好感。她們第一次見面就鬧對抗。那天我跟小夥伴們玩把戲,把心給玩到哪個深山野嶺裡了,回到家裡燒火做飯,我還在想著外面的把戲,雙手只知道往灶裡送柴火,兩眼盯著火光發怔。老媽收工回來,揭開鍋蓋的時候,鍋裡冒出一股黑煙,嗆得老媽直咳嗽。我站起來一看,鐵鍋已經燒成紅色,而且裂開了七八道痕。原來空鍋燒了一個鐘頭。我知道有一頓好打,撒腿就往外跑。老媽拿著條帚追著我的屁股打。我一路瞎跑,跑到隔壁村,跑過了洪玫家門口。 洪玫攔住了老媽,她一手叉腰,一手指著老媽說,不準打人,打人是犯法的。老媽在火頭上,不僅要打兒子,還要打這多事的小丫頭。小丫頭不怕事,她對老媽說,你敢打我,我叫我爸抓你,我爸是公安局長,我媽也能管你,我媽是婦女主任。老媽說,哎呀,好大的官呀,我怕,我怕。儘管老媽一臉嘲諷的表情,她心裡還是怕的。老百姓就怕政府的人,我老媽在家裡可以鬧得天翻地覆,但政府的人一來,她就變得很乖。老媽揚了揚手裡的條帚,衝著我喊,乖兒子,你跑吧,跑遠一點,最好跑得回不了家。說完就拖著條帚往家走。我知道老媽喊反話,她是怕我跑迷了路。 洪玫這小丫頭一直比我有出息。她敢對我老媽說打人犯法,這個道理我一直不懂。她有個好爸好媽,從小就比我優越。譬如她每週都要進一次城,我直到上初中才由伯母帶著去看姑媽,才算路過了縣城;又譬如我上初中還得打赤腳,洪玫每天換一雙鞋;再譬如洪玫每週都會有一本新書,我除了課本,沒買過半本書。當然這最後一個譬如我比較喜歡,我可以從洪玫那兒借書看,而且迷上了書,也就是迷上了小說。大概是這類譬如太多的緣故,老媽覺得養不起這麼高貴的媳婦,無論是高中還是初中,我帶洪玫回家,老媽從不給她好臉色。我家算是窮人中的窮人,平時吃飯也就是青菜、蘿蔔,那時吃肉要憑票,豆腐又比肉還貴,所以連豆腐都難得吃到,家裡來了客人也就打兩個雞蛋。洪玫來了,連青菜蘿蔔都沒得吃,就臭鹹菜。老媽是故意噁心她,讓她知難而退。洪玫大魚大肉吃慣了,在家都挑點青菜吃,她最饞的就是鹹菜,鹹菜就像她的命。她爸她媽是幹部,懂點文化知識,知道鹹菜吃多了對身體沒好處,不讓她吃。這就叫想吃的沒得吃,不想吃的偏要你吃,據說上帝制定的遊戲規則歷來如此。 與其說洪玫跟我回家是與我有早戀傾向,還不如說我家的臭鹹菜更具吸引力。她鹹菜就白飯要吃兩大碗,吃得肚滿腸圓,吃得我老爸老媽傻了眼。這種吃法只有在我走親戚時才會出現,在親戚家沒人限制我的飯量,又都是好菜,我每每吃到兩眼翻白還不想放碗。老媽老爸很迷惑,私下裡嘀咕道,富人家的孩子也吃不飽? 石留來家裡老媽就特喜歡。石留第一次是跟洪玫一起來的。老媽一看到這女娃就歡喜,偷偷把她拉到一邊,問家裡有些什麼人,都在幹什麼。石留說,有父母,在家裡種田,有個弟弟,在讀小學。老媽一聽愈加歡喜,她特地叫人去集市買了豆腐,還稱了半斤豬耳朵。席上不停給石留夾菜,對洪玫睬都不睬一下。這種鮮明對比讓石留很不好意思,她臉紅到了脖子。洪玫在飯桌上也手足無措,她一雙筷子不知往哪兒伸。因為老媽只顧著石留,忽略了噁心洪玫的傳統遊戲,忘了上鹹菜。洪玫就像丟了魂,一雙筷子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