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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接著說道:「只要這筆錢,不被認定為彩禮,就可以了。」
他對這種索要天價彩禮的事,其實很反感。
彩禮,原本是個很好的習俗。
代表著禮尚往來的傳統。
可現在……
卻逐漸成為了賣女兒的代名詞。
網路上某些人的言論,同樣十分噁心。
諸如父母辛辛苦苦拉扯大,就這麼一個女兒,要點彩禮是應該的。
女兒嫁到另一個家,伺候丈夫公婆、打掃家務、洗衣做飯,折算下來,幾十萬一點都不多!
沒一個字提錢。
但句句都沒離開錢。
殊不知在幾十年前……
結個婚,不要房子,不要車子,彩禮也沒有高到這麼離譜。
雙方父母置備聘禮和嫁妝,基本上都是傢俱、衣物這些。
而現在。
結個婚,要麼啃掉父母半輩子的積蓄,要麼年輕人自己承擔各種貸款,累到死。
這也導致越來越多的人喜歡單身。
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
「還能這樣?」
萬中元聽完了秦牧的建議,突然沒明白過來。
他轉的就是商量好的彩禮錢。
居然還能判定為不是彩禮錢?
「當然可以,一般來說,彩禮錢的認定要符合四個條件,分別是當地習俗、金額巨大、支付主體、支付時間。」
秦牧點了點頭,簡單解釋了一遍。
當地習俗,指的是當地有彩禮這種習俗。
而在某部分地區……
其實是沒有彩禮習俗的。
女兒出嫁,反而女方家會給附贈巨額嫁妝,不是送車,就是送房。
而彩禮的金額也有要求,一般是三萬以上。
幾千塊錢……
不會被判定為彩禮。
支付和受支付主體,也必須是談婚論嫁的雙方家庭。
最後則是支付時間,一須在領取結婚證之前。
「你們領證的時間點,反而在支付彩禮之前,可以藉此為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將這108萬判定為不當得利,要求對方返還108萬。」
「若是對方不返還,可以以侵佔罪起訴他們。」
隨後。
秦牧科普了一下侵佔罪的構成,以及對應刑罰。
「真的可以這樣嗎?!」
萬中元聽完了這套方案後,不禁激動了起來。
他都已經快放棄了。
只想著死馬當活馬醫,結果秦牧卻指明瞭一條他從未設想過的思路。
「這只是第一種方案,若是這個方案行不通,還有第二種。」
秦牧笑了笑。
說出了第二個方案:「對方既然已經消失了,那這起案子可能還涉嫌了騙婚。」
在法律上。
對騙婚的認定,其實有些模糊。
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
騙婚行為,涉及了男女雙方的感情糾葛問題。
不過在這個事件裡……
對方在領取了結婚證後,卻消失不見,實在是太反常了。
在法定的認知上,行為人在得到錢財後,以其他理由消失。
威脅說不支付彩禮,就不見面。
這已經涉嫌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財物的詐騙行為。
「從這點上出發,你們可以起訴對方詐騙罪,這個罪名金額巨大的話,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萬中元嚥了咽口水。
聽完了第二種方案後,整個人都有點懵逼。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