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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算我怕了他了。我爬起來,拖著右腿往前走。業皓文跟上來,我走不快,他很容易就跟上了我,他要攙我,我說:「昨晚3p,我給你一個友情價,你給我三百就行了。」
「你先提的孫毓。」
「他不能提?只有你自己能提他,我不能提?」我冷笑,「昨天該不會是你和孫毓的第一次吧,怪不得事後喜極而泣。」
業皓文站住了,人一下就木了,呆呆地,恍恍惚惚地。我聞到血腥味,或許是我的,也可能是業皓文的。他真脆弱,他一次次,一刀刀刺我,我還能走,能跳,能吃能睡,我不過還他一刀,他就一副失血過多,快昏死過去的樣子。所以,人為什麼要愛呢?愛真沒用,輕易就能被人用來攻擊自己。輕易就能讓人失魂落魄,讓人死。業皓文這樣的,純屬宣愛逐真的反面教材,愛神要想鞏固凡人對自己的信仰,應該讓她的傳教士天天宣講我的故事,先死一次,然後再遇到什麼人,不愛我,沒關係,愛我,那我就去買一束玫瑰,我會看著花,默默告訴自己,花會枯萎,會枯萎。
我會去買一束玫瑰的。
我喘了口氣,拍拍胸口,繼續往前走。可走了沒幾步,我就走不動了,只好在路邊,靠著圍欄休息。業皓文走了過來,坐在了我邊上,他遞水給我,我沒要。我說:「你走吧,半天都沒第二輛車,我要浪費社會資源呼叫山林救援了,你不走你就要跟著上電視了。」
業皓文說:「昨晚我和孫毓,不是第一次。」
我真是沒力氣了,說話都只能用氣聲:「關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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