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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高興的,碰到私營老闆就說,“現在如果有誰捲走你的錢,就可以告誰。”接著,在1998年3月全國政協九屆一次全會上,提交了“抓緊修訂一部比較完善的新憲法”的大會發言,提出把*理論和保護個人私有財產列入憲法。
*是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沒有*就沒有中國的今天。
改革開放要提倡個人創造,改革開放不保護創造,創造還有什麼意義呢?這是我提出將*理論和保護私有財產列入憲法的主要原因。
2001年3月,在全國政協九屆四次全會上,提交了“建議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2000元”的提案,成為全國“兩會”收到第一份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提案,2005年,當個人所得稅問題成為全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時,我作為唯一的一位全國政協委員,出席了“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聽證會”。
2003年,在全國政協十屆一次全會上,提交的《關於義務教育實行免費的建議案》,被網民評為本屆“兩會”十大最受關注的提案,得票率高居榜首。
2005年3月,在全國政協十屆三次全會12上,提交的《關於取消鐵路春運車票違法漲價的提案》,鐵道部先後兩次派領導到江西上門徵求意見。
2007年,在全國政協十屆五次全會上,提交建議修改“暫行”了28年的鐵路傷亡事故賠償暫行規定,引起鐵道部的高度重視,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進行專門研究,出臺了《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尤其令我欣慰的是,2001年,在全國政協九屆四次全會上,提交了《關於儘快出臺物權法的建議案》,成為全國政協最早收到呼籲物權法出臺的提案。
當年7月,全國人*工委答覆:此法已列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然而,沒料到如此艱難,從2002到2007年,從一審到八審,創下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次數最多的紀錄。
我作為“物權法提案第一人”,一直處於風口浪尖,有人反對,有人質疑,甚至有人說我是利用政協委員身份,保護自己的私有財產。
但我出於公心,出於責任,始終沒有動搖,在2006年全國政協十屆四次全會上,大聲疾呼要“排除干擾,儘快出臺物權法。”前後歷經十年,這個與中國13億人利益息息相關的法律,終於在2007年3月全國人大十屆五次全會上高票透過。
特別令我終生難忘的是,2004年3月13日,在全國政協十屆二次全會召開的聯組討論會上,*中央總書記*參加政協民建、工商聯聯組會,與委員們共商國是,在傾聽政協委員發言時,胡總書記笑著說:“不用念稿子,大家想說什麼就說什麼。”話音剛落,我拿過話筒說:“我講兩句話,我建議,一取消農業稅,農民少交幾塊錢;二徵收酒類專賣稅,彌補取消農業稅後財政的開支需要。”接著,我進一步闡述理由:我國有2萬億的財政收入,只有350億元來自農業,佔當時財政收入,取消農業稅對國家財政收入影響不大,對農民來說是減輕了負擔,取消農業稅這是結束幾千年封建社會遺留的“皇糧國稅”,是功在千秋、利在萬代的大好事。
胡總書記接著說;“王翔委員說得好,中央也有這個考慮。”第二天,3月14日,在全國人大12王 翔悠悠十五載 三屆政協情十屆二次開幕會上,*總理代表國務院作政府報告,當講到農業稅時,他放下手中的講稿,鄭重地宣佈:國家從今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取消農業稅。
頓時,全場掌聲雷鳴,經久不息,迴盪在人民大會堂上空。
一年一度“兩會”情,一片冰心寫提案。
當我看到一件件提案得到採納,一條條建議得到落實,心中充滿了說不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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