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留著交罰款吧(第1/2 頁)
聽到“8億美元”這個數字,林楓的眼神微微一動。
這種大公司可能會舍個千八百萬美元交下朋友。
但這種動輒高出幾億美元的情況。
不存在什麼出於人情世故而多讓利的情況。
肯定是出於合理的考慮。
8億美元看似不少。
但這個價格是不光要收購VaultGuard,還要收購這背後的技術。
因此其實也不能算多。
頂多算是不多不少。
說實話林楓以前還真沒有考慮把VaultGuard以及這背後的技術兩個一塊打包賣出去。
不過想想似乎也不奇怪。
自己如果是買家,自己會買下一個軟體但卻放任核心技術依舊被別人把持嗎?
肯定不會。
那樣的話豈不是很容易受制於人。
再加上高通可能只是對演算法專利感興趣。
軟體方面只是捎帶腳的。
如此衡量的話,高通的選擇似乎也就不奇怪了。
至於說把這些專利賣給高通會不會反倒對國內構成影響?
不存在的。
一個很大的原因在於此時國內不承認演算法專利。
按照此時國內的情況,如果軟體能夠解決問題生產工藝上的某些技術問題,或者軟體有硬體作為載體,即可做發明也可做實用的,是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的。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規定,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根據相關規定,國內來講演算法一般被歸類為智力活動規則和方法。
因此純粹的演算法是不能申請專利。
反正當初林楓搞得那些演算法專利國內也沒申請。
既然國內不承認演算法專利,那就無所謂了。
我不承認你還想拿這個壟斷我?
林楓突然感覺國內沒有演算法專利也是好事。
國際市場大快朵頤的同時也不會對國內造成什麼負累。
兩全其美。
林楓還在沉默。
而卡爾森則解釋道:“林先生,興許你會對我們對您的專利產生好奇表示疑問。
但VaultGuard的潛力和您的專利技術相輔相成,這是不爭的事實。
高通非常看重這種‘技術+產品’的組合,同時我們也希望透過收購VaultGuard,進一步強化我們在移動裝置安全領域的佈局。”
他說得很坦率,這和林楓推測的很接近。
“您的意思是,VaultGuard背後的專利技術高通很感興趣?”林楓問道。
卡爾森並不避諱:“是的。您的專利申請涵蓋了從資料加密演算法到分散式儲存的多個方面,這些技術對於高通在未來的裝置安全領域大有裨益。
所以我們才願意花大價錢來採購這款軟體和專利。
您也不需要著急做決定,你大可以多考慮一些時日,再作出決定。
至於具體的細節,我們可以再進一步商談。”
卡爾森補充道:“當然,進一步的商談可能不會是圍繞著價格方面進行了。
8億美元這個價格我們覺得已經是很公道了,
我們高通擁有過萬個專利,可以說是最擅長跟專利打交道了。
我們能拿到這麼多專利也是因為我們給出的價格合理。
林先生,這之後,您也可以仔細衡量一下您所擁有的專利的背後的價值。
看看我們給出的報價是否合理。”
這番話給林楓搞得哭笑不得:“既然貴方已經認為價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