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秦楓:我要開始貪汙了!(第1/2 頁)
什麼?!
應天知府高文天,因貪贓枉法,欺君罔上,已全家抄斬!
新任知府,將於數日內到任。
縣衙裡剛收到的通告文書,讓秦楓陷入呆滯。
怎麼我走到哪裡,哪裡死知府……
那個高文天,大老遠跑到淳化縣來,目的主要是爭奪灌溉新法的政績,以及推銷他家的千斤大小姐。
倒也罪不至死吧。
不過這種心思鑽營之輩,保不齊真的有什麼貪汙不法的事情,觸犯了皇帝逆鱗,然後就嘎了。
死得好啊!
秦楓很快就鬆了口氣,本來他拒絕高文天拉郎配的事情,可以說大大得罪了這位頂頭上司,為避免後顧之憂,甚至打算緊急結個婚呢,只是不知道這淳化縣能不能找到自己隨便編出來的那個“蘭娘”。
現在好了,死得乾乾淨淨,自然也不用擔心再被知府穿小鞋。
秦楓臉上浮現出如釋重負的微笑,然而當他翻到下一封通告文書,笑容瞬間就僵在臉上。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為驅除韃虜,永固河山,朕決意親征北上,以竟全功。凡六合之內,廣招兵勇,奮發有為,共赴國難……”
這竟然是一道募兵的聖旨!
洪武二年?
朱元璋御駕親征?
沒這一段啊!
秦楓迷茫了,幾乎以為自己是學了個假歷史。
的確,大明建立之後,北元的殘餘力量始終未靖,王保保等元朝名將還在伺機反撲,朱元璋也因此派出徐達等精英,數次北伐,為大明掃清邊患。
但是御駕親征?
從來沒聽說過!
愛御駕親征的,不是朱元璋,是他的兒子朱棣呀!
可是現在,聖旨就擺在眼前,就連淳化縣都收到了募兵的通告,並列出詳細的標準,規定了一縣之地,依照魚鱗冊上登記的人數,必須要出多少男丁。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
不管是朱元璋還是徐達,都是當世名將,絕不可能犯朱祁鎮那種愚蠢至極的錯誤。
這次御駕親征,調兵六十萬,對外號稱百萬大軍,自然也需要海量的人力財力支援,從全國各地徵集的這批兵勇,或許不用上陣殺敵,但必須要承擔輸送糧草等必要的雜役。
這本就是打大仗應有的籌備,而義務兵役制度,也是寫進大明律的,凡大明子民,必須無條件遵從。
太奇怪了!
秦楓印象裡,朱元璋並不是喜歡窮兵黷武的君王,尤其是到了後期,他知道自己殺伐太甚,鋒芒過於凌厲,便將懷柔的期望放在太子朱標身上,希望他能以文治天下,讓新建的大明王朝得以休養生息……
作為整個華夏最有戰略眼光的幾位偉大帝王之一,朱元璋似乎不應該本末倒置,在這個時候再大舉對北元用兵,不論是人力還是財力,都是極大的損耗。
事實上,如果朱棣不是憑藉鄭和下西洋搞到了不少錢,照那個打法,大明只怕衰敗得更快一些。
一般來說,以洪武元年制定的衛所制,已經能夠滿足戰事需要。
可是這次御駕親征的規模太大,這才需要從民間募兵,用作補充。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讓朱元璋不顧一切,甚至不惜動用民力,竟然動員了大軍六十萬,這是要把北方徹底踏平麼?難道也要來一個飲馬萊茵河畔?
北元現在的殘存力量,不就那麼大貓小貓三兩隻,除了王保保之外,其他幾乎不堪一擊,王保保雖然能算得上是一代名將,卻也不可能逆轉大勢。
想不通。
儘管心中萬分不解,但秦楓作為淳化縣知縣,募兵是他職責所在,不能打折扣。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