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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們這種水平,這次似乎也做得還不錯。
我們按照駕照上的地址找到了奧山,盯了好幾天梢,摸清了他的行動規律後,就動手了。
見著他的相貌後,我也想起來了他就是那天那個人,那個好像時尚模特、相貌英俊、抓著我的手腕質問「你剛才從這人手上拿了錢包吧」的人。他當時看起來挺年輕,實際上可能年齡不小了。
夜裡,我們從背後接近奧山,用布袋罩住了他的頭,趁他還在慌張就把他塞進了麵包車裡。麵包車是巖洞大嬸的回收店裡的。當然,風我的年齡還不夠,算是無證駕駛,不過他本來運動神經就好,有樣學樣地握著方向盤,開得有驚無險。
我們把人運到了若林區沿海的一棟別墅裡。說是別墅,但已經沒人住了。院牆是那種高磚牆,裡面雜草叢生,最適合偷偷溜進去。風我在回收廢品時注意到這棟房子,記了下來。
要做的事情並不難。
恐嚇被綁的奧山,脅迫他配合我們。
我們沒有直接使用暴力。當然也可以使用暴力,但我們也會手痛,又累,所以只是裝出要教訓他的樣子嚇唬嚇唬他。
「你們是什麼人?想幹什麼?」
奧山大叫。
他看上去不像什麼清白善人,心裡肯定有那麼幾樁見不得人的事。因他而受苦的女孩肯定不止小玉一人。
所以,我們只糊弄他說是他的仇人,結果他就主動瞎想、主動害怕、主動求饒起來。
我們見時機成熟,就直奔主題去了。
「小玉」這名字我們沒有明說,奧山可能也並不知道這個名字。我們只告訴他,聽說有個如何如何不合法的、不人道的、不道德的活動,請他帶我們去參加。說是請,他除了答應,也沒有其他選擇。
奧山當即表示配合,只是這樣就能解放自己,在他看來似乎再好不過了。
究竟該如何懲罰他們?該如何報復小玉的叔叔?
我們的想法很簡單。
既然表演中途他們不能報警,我們就趁機大鬧一場。
僅此而已。
這想法既不特別也沒創意。懲罰罪人的手段不需要特別,也不需要有創意。不,懲罰也不過是一個藉口,我們只是想發洩心中的憤怒。
「下一場演出,就靠你了。」我們對奧山說,「太陽馬戲團獵奇版,下一場的時間定了嗎?」
那時候我只是抱著胡鬧的心態這麼一說,後來當我看到真正的太陽馬戲團演出時感動至極。雖然只是開玩笑,但我當初居然拿它來比喻一場違法表演,真是無地自容。
閒話休提。
自那之後,我們再次叮囑奧山,下一場演出日期定下來後要聯絡我們,並且警告他,如敢背叛,一定再次綁架他,到時候就毫不留情地扒了他的皮,結果他就順從地不停點頭。還有一件或許不太意外的事,就是奧山已有妻兒,妻子和他一樣貌如模特,女兒還小。風我狠狠地警告說:「如果有什麼閃失,家人平安難保。下一次就輪到你家裡的人進水箱了。」對方則以顫抖的聲音央求:「千萬別。」
當天回家的路上,風我感慨萬千地輕嘆道:「希望別人『千萬別』做的事,他自己倒能強加到他人身上,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態呢?」
「這樣的人很多啊,他們只顧自己幸福,其他都無所謂。」
「不管什麼時候,受罪的總是……」話說到一半,風我似乎想起了什麼,問道,「對了,關於律師那段你聽到了嗎?」
「什麼律師?」
「粉絲俱樂部的律師。」風我顯出極其厭惡的神情。他指的是那些去看秀的觀眾。
「哪一段啊?」
「我們教訓奧山時他說的那些啊。他說有人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