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戰爭與和平(第1/4 頁)
戰爭與和平
向領民們講述了起因過程,以及從領主軍隊到來時間推出的事實。
萊昂走著過場向村民們發問。「在場是否有人願意為其做最後辯護?」
目光掃過沸騰的人群,他只看到了博里斯父親轉身落寞離去的背影。
理所當然的,也只聽得到村民們憤怒的喊殺聲。
「吊死他」丶「打死他」顯然不算辯護。
平日裡的村痞也都人厭狗嫌,更何況此刻被揭露多個罪名的狀態。
若是前世正兒八經的審判,僅靠推論,沒有直接證據,是不足以將第三項這種類似包庇恐怖活動或叛國之類的重大罪名給敲定的。
如有人辯護,完全可以按他當時因畏懼自身生命安全,並未意識到自己來得及為村莊預警,這種說法來開脫。
甚至可以用其之後確實逃往城鎮通知領主的行為,進行脫罪。
當然,這個時代顯然沒有哪怕半個人會閒得蛋疼去講這種程式。
萊昂不禁理解了律師和訟師為何是完整法律流程裡一種必要的存在。
哪怕是十惡不赦的罪人,辯護的流程也是能夠讓人們分明最基本的是非曲折,可不僅僅是這個原始的社會形態,即使在前世,絕大部分民眾也沒有為自己或為他人辯護的知識和能力。
像現在這樣鬧鬧哄哄的,罪犯失心瘋,而陪審的民眾也只想殺人洩憤,就又回到了講茶大堂式的傳統模式。
網際網路鍵盤斷案都比這場面先進百倍。
「既然罪徒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毫無悔改,那麼兩起搶劫行為證據確鑿,罪名成立。
但叛國縱敵行為證據不足,僅存嫌疑,不予量刑。」
無論周圍的領民理不理解自己的所為,萊昂只是按自己的步驟向一旁新招的少年僕從招了招手,讓其將提前準備的糙紙冊子和筆墨端到了面前。
「我做出以下判決,按領地的往例,以多起搶劫罪判處搶劫犯博里斯絞刑,立即執行。
所餘個人私財,全部沒收,用於撫養村內雙親過世的孩子。」
為節省紙張,萊昂只簡短的寫下今天的日期,奧蘭德歷672年12月9日,以及罪人的姓名丶罪狀丶判罰。
這點費魯字原主還是認得的。
用基本的莊園法庭流程正式決定完村痞的結局。
只可惜委託巴爾夫閣下回城後找紋章官定製的紋章印璽還沒做好,不知何時才能送來。
蓋印只能以後補上了。
象徵性的完成了首次審判流程,將這張文書歸為第一份領地檔案,萊昂讓青年們將博里斯在村民們的謾罵中押走候刑。
接著,他向歸來的青壯們宣佈了那名騎士俘虜的存在。
「雖然村裡活下來的人們投票共同選擇了將其換取贖金,但當時你們尚未歸來,所以此刻仍有權利決定那貴族戰俘的生死。
是換取贖金,還是處決犯人,身為你們的領主,我將參考全村超過半數的集體意見。
你們有一天的時間考慮,並將決定告知布萊恩鐵匠予以記錄,明天日落前結束統計。」
宣佈完最後的公共事件,萊昂起身離開。
既然洛哈克姐姐的下落已經有了些眉目,那麼現在村民們不管是繼續要贖金,還是想要他的命,對自己而言都不重要了。
洛哈克這些日子雖然沒說,但萊昂看得出夥伴每天都在忍耐那心中的焦急。
萊昂打算等阿澤瑞恩的傷勢恢復得差不多,再啟程前往堪塔達爾西部港,接觸費爾康家族打探訊息。
如今兩國交戰,還不知該如何穿過軍隊對峙的邊境,安全進入敵國腹地。
照那俘虜所說的位置,從這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