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大的要來了!(第1/4 頁)
大的要來了!
就這個案子,老唐從頭到尾都沒有想過發到網上讓大家一起起訴!
根本沒那個必要,明明有更好的辦法,為什麼還要用那些舊辦法呢。
就算他是唐方鏡,憑藉他的號召力想讓所有的投資者一起起訴,那也不可能。
賀浩宇猜的也差不多,股票市場的投資者太多也太散了,可能有的人就是買個幾千塊,虧了也就虧了。
再加上這幾年過去,有的人甚至都已經忘了自己當初買過這個股票-—----沒辦法,這幾年虧得太多了。
只虧了一次的時候,那會記得很清楚。
但如果一直虧-——-就不用想了,大a那地方,真不是普通人能玩的。
也因此,就算老唐的號召力很強,但真的願意做登記的人不一定會特別多。
只不過,老唐釜底抽薪,直接要做「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第一案。
這就是專門為證券行業維權準備的,知道那些投資者很多都懶得維權,所以就給你規定,除非宣告退出,否則預設參與。
雖然因為種種原因,現在的法律對於這個制度的規定比較模糊,但再怎麼模糊,有了就能拿來用!
這制度的好處太多了,可以直接集合所有人的力量來訴訟,就算很多投資者的標的額小,但是架不住人多啊!
前世那個案子,涉及到了投資者五萬五千多人,最後的賠償金額為二十四億,想像一下那有多恐怖!
而老唐這次聯絡的房總,就是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一個對接工作的一個副總。
這種特別代表人不是什麼機構都能擔任的,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投資者保護機構才可以。
老唐很早之前就找到了這個公司,對方在知道他的想法後同樣表示特別感興趣。
投資者保護公司是妥妥的大國企,事實上有資格發起這型別訴訟的,要麼是大國企,要麼是證監會直接管理的機構,要麼是證券交易所等設立的機構。
總之都是有「國資背景」的,不是說隨便拉一個公司出來都能起訴,畢竟你普通的公司,根本沒有權利查到投資者的資訊。
對方為什麼感興趣,因為這是「第一案」啊!
不管什麼樣的事,但凡是牽扯到「第一」什麼什麼的,都會特別吸引人。
外加上有這位唐律師的參與和幫忙,已經把前期的準備工作都已經就緒了,
相當於路都已經走通了。
後面只需要按照程式,把五十名以上投資者的相應材料整理之後,就可以直接嵌入「普通集體訴訟」。
總之一句話,鑫達公司已經被盯上了!
這方面的程式比較複雜,就是說要想發起特別代表人訴訟,先得提出普通的集體訴訟,然後在這個過程中,由五十名以上投資者向投資者保護機構登記。
然後,之前的普通集體訴訟就可以轉變程式,轉為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式。
具體規定是2020年最高法釋出的《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
這就是為什麼老唐要先提出代表人訴訟。
和房總聊了幾句之後,老唐便準備買機票去帝都了。
雖然說現在已經把路走通了,但畢竟是「第一案」,牽扯實在是太過於重大,投資者保護公司那邊的工作同樣特別多。
要透過專門的程式來查閱這個案子的投資者數量,並且計算出這些投資者們應得的賠償金額。
這些東西都不是他唐方鏡一個人就能完成的。
而這個公司是在帝都,所以老唐還要再去帝都一趟和對方再好好研究研究訴訟的問題。
而在另一邊,呂曉婉還是上訴了,雖然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