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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一定是有數的,奴大欺主這種事想來是發生不了的。”
蕭文聽他再三強調採珂是自己親手調教出來的人,心裡明白他是清楚了自己的用意,也不打算解釋,反正大戶人家都是這麼做的,既然做了,他也不怕遭人記恨,淡笑道:“雖然是我調教出來的人,總還是服侍花公子你的,要是不能讓花公子你滿意,就算聰明伶俐,也是無用……說起來,豆蔻在哪兒呢?我怎麼沒見他在你跟前伺候?”
花菲道:“我讓他在後邊整理東西呢,採珂,你去把他叫來。”
採珂應了聲,從地上爬起來,退了出去,沒一會兒功夫,拉著個黑不溜秋的八九歲男童進來,男童走到花菲面前鞠了躬,隨即退到了花菲身後。
“來,豆蔻,快見過駙馬。”花菲說著,用眼神示意。
豆蔻極老實,順著他的眼神看了看上位那位俊美儒雅的貴公子,慢吞吞走過去,立在貴公子面前,也是鞠了躬,抬起頭,卻覺得眼角有東西在晃,側臉一看,正是採珂在比手畫腳,愣了一下,這才學著採珂比畫的樣子,跪在地上,給貴公子磕了一個頭。
蕭文看著這個孩子木頭木腦的樣子,暗暗嘆了口氣,心道:這孩子一看就是個愚笨的,花公子先還說他老實……這樣的孩子,可不就是“老實”麼?也不知道花太醫是怎麼想的,怎麼就給自己的兄弟配了這麼個小廝呢?!也不怕讓自己兄弟在妻家丟人……哎——這到底是疼自己兄弟呢,還是糟踐自己兄弟呢?
如果,他知道,這個孩子就是花菲自己選的,不知道他會怎麼想。
這話起來就有長了。
花菲自從“詐死”之後,便開始考慮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身為“花太醫的兄弟”,好歹也算官宦人家,就算家道中落也不可能身邊沒有一個小廝跟著伺候——總不能什麼事情都是自己親自動手吧?這就是官家的做派——死要面子!自己向來是獨來獨往的,如今為了不讓別人起疑,也只好趕緊找個孩兒回來充門面了——而且要做到不讓人能查出任何底細。
想到就做,於是他就開始半夜三更地往乞丐窩裡跑,想從那裡挑個合適的,因為只有在乞丐堆裡,失蹤個把男孩子才不會引人注意——雖然男孩子天生比女娃低等,到底是女子十月懷胎所生,如果家裡突然少了個男娃兒肯定要報官抓人販子,何況人為地使母子分離,花菲也做不出來這種狠心沒良的事情。乞丐窩裡男孩子不少,但花菲也不是什麼年齡段的都看,他只挑十歲上下的男童來觀察——之所以選這個年齡段的男孩子,是因為這個年齡的小男孩兒,身處乞丐窩裡,受盡世態炎涼,但還可能保有一顆童心,而且嚇得住。如果比這個年齡再大些,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這些小乞丐難免就會變得憤世嫉俗或者自暴自棄,沒有培養的價值,如果比這個年齡再小些,卻又做不什麼事,他要是弄回去,誰伺候誰這可就難說的很了!他畢竟是來找奴才使喚的,不是來找老太爺回去供著的!
想到自己做藥沒人試的辛苦,花菲在挑選的標準又加了一條,而且被認為是最關鍵的一條,那就是——樣貌怎樣無所謂(乞丐嘛,個個都是灰頭土臉、營養不良的,能指望好看到哪兒去?),談吐如何不計較(吃都吃不飽,還有那閒功夫去講禮貌?),身板兒卻是絕對要結實!別誤會,這個結實不是指外表,而是指本質,就是說,能不能經得起他那些千奇百怪的藥丸的考驗!乞丐窩裡的孩子平時連吃都吃不飽,當然沒可能有長的五大三粗的,真有個別吃什麼都長個兒的也早就投軍吃餉去了,哪裡還會窩在乞丐堆裡過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
花菲的要求在他本人看來,是不高,照理說,也應該是一抓一大把的,可惜世事無絕對,他的“海選”倒是順利,基本上每個地方都能相中幾個目標,臨到了“精挑”的時候,卻出了茬子。那些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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