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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一來就不想走了,他感覺自己在林斯年這裡呆的是哪哪都舒服,舒服到根本就不想離開。
所以林斯年是請神容易送神難,時至今日李旭已經在林斯年這裡賴了有五六天了,就住在客房裡,根本就沒有走的意思。
小傢伙在美滋滋的吃著草莓蛋糕,清甜的草莓還有香甜的奶油一起在嘴裡融化。太喜歡李叔叔了,李叔叔怎麼這麼厲害。以後一定要讓李叔叔也教腓腓。
「爸爸吃。」腓腓把一塊插起的蛋糕顫巍巍的送到林斯年的嘴邊,很大的一塊,最上層是一小塊草莓,草莓下面是奶油和蛋糕胚,一看就是小傢伙用心分出來的。
林斯年一愣,看著還在舉著小胳膊的腓腓,趕緊張嘴接住了這來自小朋友的贈送。
一般像腓腓這個年紀的小傢伙都護食,更別提這還是他最喜歡吃的東西。林斯年是真沒想到小傢伙能分出這麼一大塊給自己。
直到最後這口蛋糕嚥下去的時候,林斯年的嘴角還帶著笑意。
他之前跟林景歷說錯了,自從十五歲之後,他好像再次嘗到了那種嘴裡像是含著糖塊,一路甜到了心裡的甜意。
當爹真開心,早知道我應該在小傢伙一生下來就抱回來自己養的。
至於旁邊同樣得到了一塊蛋糕的李旭直接就被林斯年給無視了,來者是客,小傢伙這是幫他照顧客人呢。
作者有話要說:
李旭:住你的家,玩你的娃,還和你爭寵。
林斯年:默默拿出掃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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