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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進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題培訓”,正是因為它關係到新農村建設,我一直傾心關注與付諸於行動的“萬村行”不就是為了新農村建設嗎?我怎麼能再回避呢?
在幫扶“萬村行”中,我走過了青海、甘肅、陝西、河南、湖北、安徽、江蘇、浙江等地。當我走進農村、鄉鎮後,在我實地考察中,與一些當地幹部和農民深入接觸、交談後,慢慢地一個問題凸顯了出來。如果大家都漠視這個問題,它勢必將影響到新農村建設的步伐,甚至會因此走許多彎路,同時付出沉重的代價。
那麼,這個問題究竟該怎麼解決呢?答案也許已經在“中央新農村建設縣級幹部專題培訓”中找到,但是我在“萬村行”活動中還沒有領略到,因此有必要在這裡提出來與大家討論。我把一個大問題細分為如下幾個小問題。
問題一
農業、農村、農民的發展主體是農民,自然新農村建設主體就更是農民了。可是農民卻處在被動地位,由於資訊的不穩定性、不準確性、不繫統性使得他們無法判斷向何方走,這是其一。其二,農民雖然承擔著一個13億人口吃飯問題的大產業,可他們無法順暢地得到與之相適應的金融支援,往往都是要透過不健康的渠道和手段,才能獲得他們急需的、且極其微薄的資金。大多數山區的貧困農戶反而很難得到生產與發展的資金扶持。農業不同於工業產業,工業的收益可以預期,而農業卻不能,一旦遇到天災就會顆粒無收。因此農業、農村、農民的發展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執行流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朝一夕。第三,農民的知識結構無法把農業這個大產業完全駕馭,可主體的承載使得他們又不得不肩負起這個重擔。由此,多數農民就只有“應付性”投入生產,無法把農業產業持續、健康地經營起來。第四,由於農戶所耕種的土地面積過於分散,無法進行大規模生產。
問題二
地方政府的作用與生產者的關係不明確,地方政府部門無權干涉(為某一農戶決策種什麼、幹什麼)農民怎麼生產、怎麼經營;可農民也無法從地方政府那裡得到什麼可靠的生產發展資訊(市場經濟下政府部門只能是臨時指導性的,並不能為農民保證什麼)。那麼地方政府官員如何在新農村建設中起到作用呢?這是一個最大的問題。官員指揮的權威性、官員指揮的責任性到底有多大?哪位官員會保證他的指揮是正確的?如不正確,那麼給農民造成損失他能承擔相應的損失與責任嗎?聽了官員的指揮,農民假如受到損失了他是否給予賠償?他扮演指揮者的角色,他的利益是否就是農民的利益?怎麼個關聯?不要拿他的烏紗帽來關聯,他丟了烏紗帽還有飯吃,農民在他指揮下絕收了、返貧了他與農民同甘苦嗎?我想官員是不會的,事實上也是不可能的。
那麼官員怎麼來指揮農民搞新農村建設呢?接受了培訓的幹部應該也放下國家給予的所有待遇,進村、住社(這裡說的不是傳統的官員在那裡指手畫腳的那種,而是徹底成為不拿國家工資的農民)來和農民一村、一社地建設新農村,他們做得到嗎?這樣他們才會真正地負起責任來。因此,這個縣鄉幹部怎麼在新農村建設中起到作用,而且是起到好作用的問題就值得認真研究與探討了。
問題三
地方政府官員,大多都是從事行政性工作的。讓他們來指揮農村經濟發展,這是另一個巨大困難。以前的一切失敗的例子深深地刺痛著農民,也刺痛著地方幹部。有過許多經驗教訓的幹部都不敢輕易插手農民的事情。假如還讓他們來指揮新農村建設,他們要麼就是繼續亂搞,要麼就是糊弄。地方政府在新農村建設的作用我認為應該是這樣的:一是為農民提供一個良好的政策服務;二是邀請農業專家全面對地方農業發展進行科學評估,做出合理的佈局;三是把各類關於新農村建設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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